今日小記

世界之大,無奇不有。今天聽到了一個讓我覺得很神奇的故事,這讓我覺得那句老話很有道理: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

故事的主角我們稱呼為小李,小李是北京人,但因為一些原因,居住在男朋友的房子裡,跟另外一個30多歲,離異帶孩子的大姐合租。這位大姐有男朋友,這些是故事的前情提要。

有一天,這個大姐跟小李說,她想要嫁給小李的男朋友,問小李同不同意。小李很是吃驚啊,這個大姐是有自己男朋友的,突然提出這樣的要求,很離譜。

小李問大姐,提出這樣的要求,她男朋友知道嗎?同意嗎?大姐回答說,這件事她男朋友知道,且同意了。

小李更加無語了,她直接回了一句,你問問你房東答不答應吧,如果你的房東答應,那我無話可說。

結果這個大姐真的去問房東了。房東直接口出髒話,然後要求小李接電話,跟小李将,合同到期之後跟大姐解除合同,讓大姐趕緊走。

但是這個大姐,還是在這裡又住了一年之後才離開。

我實在是無法理解這個大姐,人就算到了山窮水盡的地步,也不能提出這麼離譜的想法吧?

我覺得,就算到了山窮水盡的地步,所做出的決定都不應該給别人造成麻煩,損害别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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