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筆記(總結 下):假如這樣做,就必定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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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上一篇總結中诽謗了一番心學,并不是有意讓王陽明掀棺材闆。我們隻關心一件事:如何過好自己有意義的生活?

朱熹說,“大學”是“大人之學”,“大人”一是指成年人,二是指在社會中承擔責任的獨立個體。所謂承擔責任,主要是對自己的生活,對自己在生活中所做的各種行為和選擇承擔責任。因此,“大學之道”讨論的自然是一個人要如何生活。

但《大學》并沒有提供具體的教條訓誡,沒有告訴我們應該怎麼吃飯,怎麼穿衣服,沒有提醒我們要做個忠臣孝子,甚至沒有勸誡我們不該偷竊,不該傷害他人。這些事情都是生活的一部分,卻不是生活本身。具體的生活會随着時代的變化而變化,也會根據每個人所處的不同位置、不同情境而有所不同,具體的訓誡總是太過僵化。

穿衣吃飯有對應的風俗,君臣父子有對應的倫理,涉及他人的行為有對應的法律——社會上存在種種規範。所有這些規範都是為人所創,服務于人的。所謂服務于人,就是服務于我們的生活,服務于我們所看重的生活的意義,服務于我們所珍視的作為人的價值。

《大學》不側重規範,而側重價值。

“明明德”的“明德”并非指道德規範,而是指我們所要過的有意義的生活中所顯現出來的德性。意義潛藏在生活之下,德性卻是每個人在自己的生活中所體現出的人性的光輝,沒有意義的生活就沒有所謂的德性,實踐德性就是實現生活的意義。

朱熹說,“明德”就是“具衆理而應萬事者”,也就是能理解和處理好生活中的各種事情。用古希臘哲學家的話來說,即經過深入的思考和辯證,過一種值得過的生活。

因此,“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并不是說我們應該服從社會上的種種道德規範——這句話當然不算錯,隻是還嫌淺薄——而是我們要過一種符合德性、有意義的生活。

2

什麼樣的生活是符合德性、有意義的?“德性”、“意義”的說法其實還是隔了一層,不如直白一點說,什麼樣的生活是我們想要,我們認為好的?

我們不打算在這個問題上過多糾纏,趙汀陽老師曾在《論可能的生活》這本書中有過精彩論述:

好的東西就是我們在自由狀态下所必然選擇的東西,或者更簡單一點地說,凡是自由心靈想要的,就是好的,這是人類的一個基本直觀。一切物質享受和精神享受都是好的,每個人都明白這一點,沒有一個倫理學家能夠通過規範來證明其中哪一種享受是不好的,即使是“腐化堕落的”物質享受,我們也不可能證明它本身是壞的。如果我們認為它是壞的,也隻不過是因為我們有更重要的選擇,而“腐化堕落”的生活會影響更重要的生活選擇,所以不值得。

……

沒有一個倫理學家能夠以不可反駁的理由指出“應該”追求哪一種物質享受或哪一種精神享受,因為你所不要的可能生活未必是我所不要的可能生活。

……

“什麼是好的東西”本來不是問題,就像“世界是否客觀存在着”一樣不是問題,這些都是一清二楚的事實。

……

在倫理學中,當提問“什麼是好的”或“什麼是快樂”,這就是在制造假問題,假如給出一個概括性的回答,人們會覺得過于含糊而失去了許多最具活力的性質;如果具體地進行回答,則幾乎不可能去詳盡地逐一說明,這是不可能的,因為這幾乎是想清點全部生活。這樣很容易就造成了“問題還沒有被解決”的錯覺,而其實這類問題本來就不存在。

……

倫理學不能提供高于自由的原理,而僅僅是為每個人着想而去揭示對每個人有意義的真理,“為每個人着想”意味着尊重每個人的自由選擇,并且把有利于每個人的真理擺在每個人面前,如果有人不想要,那他就可以不要。

……

倫理學真理表明的是:一個人怎樣才能有效地擁有好生活。它的必然性僅僅表現為:假如這樣這樣做,就必定有幸福。

3

《大學》說,要過一種有意義的生活,有三個要點:明明德、親民、止于至善,對應的有八個循序漸進的條目:格物、緻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

我們曾總結《大學》的三綱領、八條目如下:

我們要過一種有意義的、符合德性的生活;在過這種生活的時候,要推己及人,幫助他人也過上這種生活;并且在整個人生曆程中,積極進取,堅持不懈。

當我們開始追尋一種有德性的生活,心裡面就安定下來,心裡面安定下來之後,就可以深入地考慮如何實現這種生活,隻有經過深入考慮,才能找到方法,實現這種生活。

追尋有意義的、符合德性的生活,首先要(科學地)認識世界,認識自己,認識他人。然後基于這些認識,真誠行動,改善自己的内在觀念與外在行為,從而更好地與世界、與他人、與自己相處,過好的生活。

我們要過一種有意義的生活,而這種有意義的生活是有規律可循,可以通過切實的行動一步步達成的。

“皆自明也”是說,好的生活要立足自己的生活去理解和發現;“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作新民”是說,要持續地改善自己,改善自己身邊的人和事;“知其所止”、“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君子賢其賢而親其親,小人樂其樂而利其利”是說,要懷着理想不斷地學習與磨練,推己及人,讓好的生活惠及更多的人。

從自己的一面來說,首先是盡可能深入地理解世界、理解自己和他人,也就是格物和緻知;然後基于這些理解,真誠地審視自己的内心和行為,不自欺欺人,這就是誠意;注意自己的情緒,不能讓一時的憤怒、恐懼、高興、憂患過度地影響自己的判斷,這就是正心;控制自己的感情,不因為自己的喜好、厭惡、敬畏、同情、輕蔑而産生偏見,公平地對待各種人與事,這就是修身。

《大學》說,不論是誰,不論處在何種位置,不論想做什麼,上面所說的這些都是根本:“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

從社會的一面來說,首先是與身邊的人好好相處,這就是“齊家”,把這些相處的原則推廣到其他人,就是治國,設身處地地為人着想,尊重自己的好惡的同時也尊重他人的好惡,實現自己的願望的同時也幫助他人實現願望,這就是平天下。

《大學》說,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設身處地,推己及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是一切政治的出發點:“是以君子有絜矩之道”。反之,隻管自己的利益,不顧别人的死活,就是違逆人性,“菑(災)必逮夫身”。因此,各種政治制度的意圖,就是保障民衆的利益,控制統治階層的權力,“國不以利為利,以義為利也。”

從探索知識到改善自我,從個人生活到社會組織,《大學》雖然沒有提供具體的規範教條,卻提供了一套嚴密的實踐邏輯。它在第一句話就提出一個堅定的論斷:“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于至善”,之後的闡述與解釋,也是在堅定地宣稱:假定這樣做,就必定有幸福。

4

人們對規範的熱愛與對權威的熱愛沒有什麼區别,都是為了獲得一種簡單的确定性:隻要照着做,就是對的,就不用承擔與自由意志相伴而生的責任與壓力。我們希望有人告訴我們,隻要這樣穿衣吃飯就是體面的,隻要堅守戒律就能過上有意義的生活。

顯然,《大學》沒有提供這種簡單的确定性。

但這并不意味着《大學》沒有提供确定性。

《大學》立足于我們對生活意義的追尋,指引我們深入學習與思辨,基于這些學習與思辨,持續改善自我,《大學》把個人置于廣闊的社會關系之中,在推己及人,改善社會的過程中實現自我,實現對生活意義的追尋。

《大學》說,假定這樣做,就必定有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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