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 | 追尋快樂
今天看了老周分享的“找回文字的快樂”,感觸還是挺深的。他說,這個世界上隻有三件事最重要:天選一件,地選一件,人選一件。天選的這件事是睡覺,地選的這件事是吃飯,人選的這件事是用來養心的。
他說,很多人選擇了寫作,那就要從寫作中尋找快樂,如果寫作讓你焦慮,讓你吃不下飯睡不好覺,那你就要反思自己,是不是背離了寫作的初心?是啊,我們最開始寫作時一定是快樂的,可寫着寫着就變味兒了。我自己有時候就會為寫什麼而發愁,怕自己寫的不好,其實無所謂好與不好,你寫什麼無所謂,有沒有人看也無所謂,隻要自己寫的開心就好,想寫什麼就寫什麼,想怎麼寫就怎麼寫,自娛自樂呗!
其實又何止文字,活着的終極意義不就是追尋快樂嗎?今天和梁老師一起在操場跑步時,我們說到了自己的工作。梁老師是一個很會“玩”的老師,她不隻是把工作當作謀生的手段,她更多的是感受工作中的快樂。她說,帶着孩子們一起玩多快樂,把自己融入孩子們中間才能真正赢得孩子,享受快樂!
我們應該想辦法把“我必須這麼做”,變成“我樂意這麼做”。如果我們把工作當成一種負擔,認為自己這是不得已而為之,自己工作僅僅是為了生存,那麼在工作中你必定是感受不到快樂的。我們最好刻意進行心理暗示,讓自己去用心體會和享受工作的樂趣。人生漫長而又苦短,我們應該做點自己喜歡的事,如果你不能從工作中發掘樂趣點,那你趁早換工作,否則一輩子帶着痛苦去工作,那将是非常鬧心和難熬的。
比如我們作老師的,把與孩子們一起成長看成一件有意義的趣事,你會很樂意跟孩子們在一起,你自己的心态也會跟着年輕化。就像梁老師說的,我們必須學着走進孩子,融入孩子,把自己變成孩子,最不可取的就是把孩子看成自己的對立面。學習更不是評價孩子們的唯一标準,其實我們真心對待孩子們,他們都能感受到,跟他們在一起時也是趣味無窮的!
我喜歡和孩子們聊天,他們會有很多和我們不一樣的思想和觀點,他們有他們的煩惱和快樂,這是很有意思的一件事!“他們跟你的關系太好了。”王老師曾經這樣說。是的,他們在課下的時候根本不把我當老師,他們願意把秘密分享給我,甚至他們“談戀愛”這麼隐私的事兒也願意說與我聽。我并不批評,隻是引導,我知道她們聽得懂,也不會做出什麼出格的事,因為我能感受到他們的心是純潔幹淨的!
人生在世,是要以快樂為本的。我們不能太在乎别人的評價,更多的是要關注自己的内心。我們很多人往往喜歡“從衆”,覺得必須跟别人保持一緻才能不受非議。其實我們隻要不做違法的事,就可以遵從自己的内心,怎麼高興怎麼來,想怎樣就怎樣,我自己玩的嗨就行,我自己開心最重要!
很多時候我們做事情,喜歡去思考這件事的意義何在。老周說得對,我們之所以去思考意義,是因為我們在做這件事時沒有體驗到足夠的快樂,我們需要找個理由來說服自己繼續堅持下去。我想是這樣的,我們刷視頻時沒有不會去思考它的意義,我們追劇時也不會思考其意義是什麼,我們逛街購物時也不去想它的意義,我們胡吃海喝時更不會思考這樣做的意義何在……為什麼?因為它們讓你感受到了足夠的快樂。
當你做一件事時,你什麼都不想,隻是因為它讓你感到快樂,這才是真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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