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重聲明:文章系原創首發,文責自負。 文/Listen雷森21
有一張遙遠的信箋,
你會想寫給誰?
寫給已故的親人,或者朋友,
還是已分别的愛人,或者曾經的自己,
可他們都不會收到你的信,
哪怕你已經落筆,
哪怕你腳踏實地的走近他們的世界。
但你還是會選擇用最“遙遠”的方式寄出,
遠到光年以外,
要等到你們彼此都不再存在,
再收到這一封信箋。
直到有一天,
有一個念頭或者一件事發生,
讓你突然的就明白,
原來,這信,是借着别人的名字,
寫給當下的那個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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