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别人喜歡的事情”

有人說人的一生,要做三件事:做自己想做的事,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做自己說了算的事。

我想這三件事一定不是給自己做一頓好吃的這樣的“小事”。

曾經和他人讨論對于一個人而言何為成功,結論是: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那麼換一個角度看,就是我們一緻認為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是不容易的。

做事情是需要條件的,很多事情還需要他人的支持和幫助,而求得他人的支持和幫助是很難的。

哪怕就是給自己做一頓好吃的這樣的“小事”都需要一些前提:有時間,有廚藝,有食材,有廚具,有場地等。

不能做自己喜歡做的事,那麼做事就會缺乏激情,也不容易有好的效果。

如果好好訓練一下,就像蘇建斌一樣時刻記住“What can i do for you”,然後“做别人喜歡的事情”,從而得到别人的認可,掙到錢再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就容易了,假如能像蘇建斌一樣将“What can i do for you”刻在骨質裡,把“做别人喜歡的事情”變成本能,那麼做人将又是一番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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