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人骨鲠在喉的制度
我們的官僚制度,實際回到了一千多年前的宋朝。
宋朝的官員組成很複雜,朝廷的官員分别由差遣官、本階官、散官、勳官、爵位官,貼職官等組成,即便是宋史專家,要想梳理清楚,絕非三言兩語所能說清楚。
筆者以為,不管宋朝官員名稱如何變動,隻要抓住兩個關鍵詞,也就有了基本脈絡。
哪三個關鍵詞?一是“寄祿官”,二是“職事官”,三是“品級”。
所謂“寄祿官”,就是官員有名銜而無職事,“寄祿官”隻作為铨叙、升遷的依據。比如尚書、侍郎、中書舍人、光祿大夫等。
所謂“職事官”,是指實際任某職的官員。參知政事、樞密使、三司使、知審官院事、判門下省事、判戶部事、轉運使、知某州軍州事、知縣等等。
所謂“品級”,就是官品,是區分官員地位高低的等級。
“寄祿官”和“職事官”是宋朝官僚體制的兩大系統。
寄祿官有名稱、有級别、有待遇,有俸祿,但沒有具體工作崗位,也沒有相應的權力。宋朝寄祿官相當于我們現代國家公務員的職級,如“巡視員”、“調研員”等等。
職事官有實際工作崗位,有工作内容 ,更有工作權力。
職事官相當于我們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常委、副職等等。
品級則相當于我們國家公務員的級别。一品就是除了總書記之外的國家級,從一品就是某些副國級;二品為部分副國級、從二品為部分省部級等等。
宋朝還有一個規定,退休時将級别提高一級,《宋會要輯稿·職官》記載:“國朝,凡文武官緻仕者,皆轉一官…”
所謂“轉一官”,就是将官階升一級,我們是不是很眼熟?因為如今我們也是這麼辦的。
新中國建立75周年了,改革開放也有多年,可是,我們的思維還停留在一千年以前的宋代,是不是有點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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