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責志之心檢視為人父母的行為
和很多孩子一樣,我的小娃最近迷戀動畫片,尤其我不在家的時候,她“不限時”給自己發福利,甚至作業和晚上洗漱都能抛諸腦後。
對于面臨因繁重作業而長時間用眼的孩子而言,近視就像個遲早會來的定數,而能晚一天近視就玩一天成了家長的呼喚和不惜一切代價的追求——談電子産品色變,各種矯正姿勢設備不斷花樣翻新。
這些雖然不足以阻擋孩子近視的腳步,但焦慮卻常常随之而來。不讓孩子看電視上,阻止孩子用電子産品,也就成了家長面對孩子視力未來不确定性的最顯而易見的确定性。
于是在我家,經常上演遙控器争奪大戰,孩子的奶奶不讓看電視,因為看多了近視,孩子想法設法搶奪遙控器,因為看電視快樂。
偶爾戰事升級,打鬧的不可開交,奶奶的控制和指責讓孩子不愛聽,她出言反駁,成了“小沒良心”的,奶奶委屈,成了“我為你好,你不領情”的大怨種。
而升級的本質是奶奶的愛,最後變成因為失控感而憤怒,繼而攻擊和發洩,孩子因為不被滿足和理解,感受到攻擊而委屈反抗。
我也常常做和奶奶相同的事情,表面是為了愛,實際是因為自身焦慮,夾雜着對未來的恐懼,在加上因為小孩“不聽話”帶來的憤怒,行為就演變成維護自己的感受,甚至發洩情緒。
家,是提供情緒價值的地方,父母是托舉孩子承載孩子的容器,這是養育者的“志”,以此志責己,便能像顯示器一樣,看清自己行為是否在愛的那個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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