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以忘卻的馬鞍山市》之(2)
文/端木家達
(二)楊木村
在大北莊住了兩三天,母親帶我去雨山湖公園玩,在公園裡我第一次看到大象、老虎、鳄魚等動物,然後,帶着母親積攢的少量工資回到溧水,到家後立即把錢交給父親,用于家庭日常開支。
1977年我小學畢業,從朝陽小學升到朝陽中學(又叫二站,農中)上初中,當年下半年全國恢複高考制度,也就是說上大學必須通過考試,而不再是推薦上,相應的上高中必須通過考試擇優錄取,不再論成分。
有了這個好政策,父親說:“兒子,以前我們家成分不好,本以為你上不了高中,現在看來有希望,因為現在逢升學必考,這種制度非常的公平,學習成績好就可以上學,否則回家種田”,從現在開始好好學習,通過考試,改變你自己的命運。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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