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老師、女兒在同一套房生活6年,女兒:不想要一個爸兩個媽

18歲女孩的心願,不是考上好大學,不是找個好男友。

她最希望的是,不想要一個爸爸,兩個媽媽。

家庭是孩子人生的培養土,土裡有毒,養出的種子也是扭曲乖張,充滿戾氣的種子。

不要貪圖一時愉悅,給孩子留下解不開的未來。

父母、老師、女兒在同一套房生活6年

6年前,女孩才12歲,那時候父母整天吵架,精神壓力極大。

為此,她的成績也很糟糕,父母覺得需要給她補課,找了個家庭教師。

沒想到的是,更深淵的生活,自從那天,才真正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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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的爸爸,和家庭教師悄悄在一起了,甚至被女孩撞見過親密的時刻。

随後,爸爸向媽媽攤牌,家庭教師懷孕了,提出離婚。

母親無奈選擇同意,讓家庭教師成了女主人。

可爸爸突然有一天,可能覺得還是原配好,所以跟家庭教師離婚,又和母親複合了。

為了孩子,母親仍然同意了。

令母女沒想到的是,家庭教師過了一段時間,又被爸爸領了回來,還帶着兒子,也就是女孩的弟弟。

鬼使神差地,一個爸爸和兩個媽媽的生活就被默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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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老師、女兒在同一套房生活,一過就是6年。

如今女孩已經18歲了,很快就要面臨高考,可她一點學習的心思都沒有。

想想也是,在這樣的家庭裡,充滿魔幻的現實,讓未來顯得如此缥缈。

對于女孩來說,可能對婚姻生活,完全失望了。

有這樣的爸爸,結婚會成為她心裡的一根刺。

父母阻斷了她追求幸福的權利,這樣的父母是失敗的。

離婚不可怕,但給孩子樹立的錯誤榜樣才可怕

成年人都有自己的選擇,婚姻生活,分分合合也是正常。

每年全世界數以萬計的家庭,從相聚到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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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拿2021年伊始說,周迅離婚了、蔡琳離婚了,許多我們認識的名人,分開之後不也過得很幸福?

可是,如果有孩子的家庭,離婚要離的幹淨,要離的有思想。

第一,用實際行動告訴孩子,不要忍辱負重

離婚雖然傷感,但忍辱負重的婚姻,隻不過是家庭暴力的溫床。父母應該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告訴孩子,忍無可忍無需再忍,離婚有時候是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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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離婚是與錯誤抗争,堅決不要妥協

之所以選擇離婚,一定是一方的行為,錯誤到無法忍耐,既然如此在對方完全糾正之前,就不要妥協。否則,對方會變本加厲,搞出"一個爸爸,兩個媽媽"的醜聞,一家人更難堪。

第三,追求新的幸福

追求新的幸福,給自己的生活打氣,在挫折裡尋找新的意義,也是給孩子樹立的好榜樣。告訴他們,人生沒有什麼過不去的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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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有段時間,很流行"斷舍離",家庭其實也一樣,不合适的時候,就斷舍離掉。

對于人生,這也是一場修行。

對孩子來說,這更是一場人生觀樹立的好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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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如果父母處理家庭關系,黏黏膩膩沒有底氣,孩子會陷入不斷的自我懷疑,并對未來表示迷茫。

既然為人父母,做不到事事成功,至少在面對挫折的時候,表現得堅定一點,給孩子心中,種下堅強的種子,也算是積德行善了。

你覺得應該為了孩子,向本想離婚的對方妥協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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