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婦
今日拂曉,騎運動單車上班。殆達,置單車于舊府大門對過路側燈柱旁。
以密碼鎖車之際,一耄耋之年老婦柱杖經過。鎖定單車将離,老婦忽回首折返,手指路邊舊居,以白話謂餘曰:“路側之屋已閑置多年,年久無人居住,汝可置單車于側邊敞屋走道内。”餘視側屋,共兩層樓房,牆磚破舊,但皆儉整,門已上鎖。屋側有一斜坡走道,走道外有護欄相圍。
婦複補充:“此屋乃七十年代縣委書記舊居,其孫曾花十五萬,購得學位,在中心小學讀書。吾曾為該校教師,80年代移居羊城,吾知之。汝如可放單車于内,安全無恙。”
餘推車回旋,上坡入屋側邊走道,推車置于護欄之内,靠于牆欄。鎖定,招手向婦,以示感激之情。”婦招手回示,并不多言。其柱杖緩行,佝偻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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