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之所向,素屐以往

        獨處的日子過久了,就習慣性喜歡把時間安排的滿滿當當的,這樣不容易沉溺。但是再安排的好,也會有懶散的時候,然後一個人突然有大把的時間生根發芽,長出孤寂的花。然後胡思亂想,心生感慨,容易感傷,思維變得活躍,想法變得多愁。生存、意義、情感這類字眼就會不請自來,偶爾這樣思考下十分必要,但多多卻不會益善。總覺得想要生活過得平靜安康,就得學會中庸之道、辯證之法,不能太過偏執極端,否則會無法自拔。

        今天在公園溜達的時候,思緒繁雜,突然想到自己這一生也算風平浪靜,雖然事業無成,但自認為算不上辛苦,所以也别無多求,能按部就班達到自己小願望,過上自己想要的生活:“生活有儀式、生命有契約、情感有歸屬”,這就足夠了,再多的就是奢求。以下純粹是個人想法,想到了不寫下來,總念念不忘,實在為不吐不快而已,看到的人覺得不合意的話;那請見諒,見諒。

      生活的儀式。人人都說生活需要儀式感,這是誠然不假的。中華文明、禮儀之邦,幾千年的文化底蘊積累,已經深入我們每個人的骨髓。生老病死、婚喪嫁娶,都需要儀式,才顯得重要。而人這一生,親朋好友、禮尚往來都有儀式的存在,說維持着也不為過。時間、情感這種虛無缥缈、無形無質的東西,總讓人感覺不真實,難以抓牢,無法把握。而儀式用它特有的方法,把這些定格在一次次行動裡、畫面中,讓時間有了意義,情感有了實質。小時候出生滿月酒、周歲百日照,長大了畢業喬遷、結婚嫁娶,無不與儀式有關,才讓我們一一牢記在心,成為一生得回憶。畢竟我們做不到大道無形,随性而為,遺世而獨立。那就不如把生活的每一天都當成一種儀式,心懷虔誠,用行動賦予它意義。

      生命的契約。人這一生需要簽訂很多的“契約”,從出生的血緣,畢業的證書,工作的合同,結婚的誓言到朋友間的承諾。一句話,一個手印,一次簽字,有形無形的無不是一種契約。契約簽訂,就當義無反顧達成,這是責任擔當,信任情義。達成,皆大歡喜;毀之,則名譽掃地。贊揚一個人往往說“此人有情有義有擔當”,這都是遵守契約的結果。人與人之間,無論婚姻情感、朋友親情,建立一種關系就是一種契約,一諾千金,不相違背,這是做人得基本,重情重義方顯本色擔當。契約讓我們有了羁絆與責任,走一步過一程,帶上他們,生活就有了價值與意義。若獨為自己而活,那滾滾紅塵與己又有何關?猜想獨飛的塵埃,斷線的風筝,再高再遠,始終也是孤獨的吧。

      情感的歸屬。人這一生都是被情感牽絆着,誰也無法做到真正的絕情。俗語說“天地不仁,以萬物為刍狗”,看似無情,實是大愛,此愛不偏不倚,絕對公平。但生為人卻學不到做不到,人類情感都有寄托,有寄托就有歸屬,大體都能具體到個人,父母給了子女,夫妻給了對方,朋友給了知己,無論哪種情感都會有自己的歸屬,為了情感所系之人,辛酸苦辣都甘之如饴。某種感情無歸屬前我們可能會惶惶不可終日,在狂歡中更顯寂寞,在孤獨中慢慢沉淪。因此我們學會假借于外物,移情于物,安撫自己,然後暗中尋尋覓覓,直到找到自己真正的歸屬。于是我們敢在黑夜中獨處,敢在陽光下放浪。目光所及,心有所系,那才是真正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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