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片兒警》之(16)
文/端木家達
“多行不義必自斃”這位“監守自盜”的犯罪嫌疑人,因為多次作案且數額較大,公安機關對他提起了公訴,王本元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受到了應有的法律制裁。帶聯防隊巡邏抓壞蛋的故事還有很多,這類同質化的故事說多了,會審美疲勞,接下來我要轉換新話題,把故事繼續講下去。
大型群體性活動的安保也是公安保衛的一項重要任務,如何做好大型群體性活動的安保?對我來說,溧水每年兩次交流會安保活動,無論如何也繞不過去。正是在我當片兒警時所積累的經驗,為以後去鄉鎮任所長,做好大型群體性活動的安保奠定了基礎,使我終身受益。
1996年之前,溧水的縣城要舉辦兩次物資交流大會(廟會),據說是為了祭祀溧水城隍廟裡城隍白季康。廟會是從哪一年開始我沒有考證過,自然無從知曉,但每年舉辦的具體時間很明确——農曆四月初一和十月初一,時間三天。為确保物資交流大會萬無一失、有序進行,做好安保就成整個縣公安局壓倒一切任務,也是在城派出所民警最忙碌時刻。
交流會保衛期間,全所的民警是非常辛苦的,我們不僅全部參加白天街面的巡邏,晚上還要參與縣局組織的清查行動。最主要是三天交流會結束之後,縣局的指揮部解散,交流會期間發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民事糾紛,都會移交給在城派出所處理。
因為交流會的保衛事關全局的工作成效,所以在開始之前的一、兩天,縣局要召開專門的參戰民警大會,會上局長公布保衛方案,一般來說,負責保衛的指揮部就設在在城派出所,指揮部下設專門工作小組,如,巡邏組、後勤組、機動組、審查組等等,待局長公布方案後大家各就各位進入工作崗位。
交流會期間的工作機制是這樣的,在城地區的6個戶籍區作為基本作戰單位,戶籍民警統一編入巡邏組,三人一組沿着主幹道來回巡邏,及時處置突發性事件。如果警力不足,可以用手持電台及時向指揮部報告,指揮部調集力量及時增援。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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