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活動

小侄女的老師發來一張實踐活動邀請函,讓每個家長确認孩子是否參與,如果參與需要上交160元報名費,如果不參與,則必須家長給老師說明情況,盡管是采取自願形式,但是或多或少有些道不明,說不清之嫌。

我在網上也看了下那個實習地方,就是一大片田和草,據說想讓學生去插秧種草,烤紅薯,這是所謂的體驗農活,這個天氣是不是太冷了。我便給出建議,可以不用去參加這個活動,倒不是舍不得160元錢,隻是沒有太大意義,本身現在的學業就比較重,回來各種作業,還不如休息一天或者寫作業。

自然小侄女是很不想去的。後來得知她們老師還通報了沒有報名的十多個學生。原本是自願形式,本來就可以根據情況不參與,何以多了一份“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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