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得熱熱鬧鬧,學習得迷迷糊糊,怎麼破解?

您是否有這樣的經曆:探究得熱熱鬧鬧,可學生學得迷迷糊糊?這是因為教師對探究式學習存在誤解,教師認為探究式學習就不需要給學生學習目标。沒有給學生學習目标,學生就在“黑漆漆的房間”裡亂摸索。而有目的的探究式學習應該包括探究問題、探究活動、探究成果、探究評價、探究反思在内的所有學習環節都需圍繞着學習目标展開。這樣才能夠避免“探究得熱熱鬧鬧,學習得迷迷糊糊”的狀态發生。

教學目标是學生的學習目标嗎?不是。

教學内容是學生的學習目标嗎?不是。

那如何來撰寫學習目标呢?

我們可以用行為目标表述法,又稱abcd法。目标表述中主要包含四類信息,分别是對象、行為、條件和程度。

A(audience):對象,即“誰”。“學生能……”

B(behavior):行為,即“做什麼”。

C(condition):條件,即“什麼條件”。

D(degree):标準,即“做到什麼程度”。

具體為:學生能夠,在……條件下,完成……的任務,達到……的标準。

例如:學生(A)能夠在10分鐘内(C)列舉出3-5個案例(B),且正确率至少達到90%。

添加新評論

暱稱
郵箱
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