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女朋友,但又遇到了心動的女孩子
文丨深海夢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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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個渣男。
在我和女朋友戀愛五周年紀念日的前一天,我在地鐵裡重逢了一份心動。
出了地鐵,就看見我的女朋友還站在老地方等我,一邊抱怨今天怎麼這麼晚才出來,一邊問我明天的節日打算怎麼過。
我敷衍着說,“随便,都行”,但腦海裡被剛才的邂逅全部填滿。
白色蝴蝶結,黑色蕾絲連衣裙,黑色長筒靴,一副又純又欲的打扮,再加上甜美清脆的聲音,她以很美好的樣子映入我眼簾,讓我的内心很難平靜。
我第一次邂逅她,是兩周前,同樣是地鐵二号線大河站,同樣是晚上六點四十二分,甚至是在同樣的地方,這已經是第五次遇見。
每次她都是以不同的打扮出現,她好像真的會發光。但更糟糕的是,我們第三次擦肩的時候,她也注意到我了。還記得那天,與她眼神交彙的時候,我就像觸了電一般趕緊躲閃。
擦肩而過的心動,本應該随風飄散。可是第四次遇見的時候,我們看着對方,都欲言又止。第五次,她主動走過來和我打招呼,還加了我的微信。
該死的是,我沒有拒絕。
我馬上翻看了她的朋友圈,她好像是個藝術生,展現的都是精彩豐富的生活,原來她也打王者。隻是,這份不該有的心動夾雜了深深的罪惡感,我甚至背着女朋友,和她一塊打遊戲。
我很會自圓其說。
“沒關系,反正隻是喜歡。既沒有單獨吃飯,也沒有刻意約見面。她也什麼也沒有做,但是我就是這樣不可抑制地喜歡上了她。”
她乖巧、可愛、迷人、柔弱,這和我大大咧咧、不修邊幅女朋友完全不一樣,就像是鬼迷心竅一般,搞得我天天心不在焉,甚至每天下班在地鐵站都會留意她的背影。
其實我知道不該這樣的,我明明很愛我的女朋友,我這是怎麼了。
有一天,我女朋友突然說,覺得我近些日子不怎麼對勁,問我心裡是不是藏着什麼事。我隻是淡淡說了句沒有。
其實我的心裡也很難受,可我控制不住地開始對我的女朋友不耐煩。每次女朋友又因為一點雞毛蒜皮的小事唠叨我時,我的愧疚感就減輕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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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仔細想了想,确實也是對現狀不太滿意。我和女朋友同居了三年,總感覺我們之間越來越不一樣了。兩個人朝夕相處久了,一定會煩,或許她也這麼覺得吧。
這三年,我早就看夠了她穿個睡衣在我眼前晃來晃去的樣子,閉上眼都是她不修邊幅的裝扮,我也不知道什麼時候,她開始像個市井大媽一樣唠唠叨叨,總會因為一點點不值一提的小事揪着我吵個沒完。
在她眼裡,我好像是個一無是處的人。
她總說我,家裡的事情幫不上一點忙,隻會添亂。她開始日漸嫌棄我身上暴露出的缺點,還試圖改變我的生活習慣。她每天和我說的最多的話,不是倒垃圾、拖地,就是刷鍋。不讓我打遊戲,連我唯一的快樂都要剝奪。
這一切,我都受夠了。還沒結婚,就兩看相厭,讓我失去了繼續陪她走下去的信心。
有時候也會想,或許結束這段感情才是最好的選擇。尤其是讓我心動的女孩子突然出現了,光鮮亮麗的她,遠比我的女朋友耀眼。
後來又醞釀了一段時間,糾結之下,我還找我的好兄弟喝了酒,期間說出這件事,他給了我一句話,“不愛了,當然選擇那個心動的啊。人生苦短,為心動買單,值!”。
那時我大概就決定好了。我找了個機會,和我女朋友吵崩了,我故意的。吵完,我說分手吧,受夠了。趕緊拉黑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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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開始毫無愧疚地約我心動的女孩子吃飯,她欣然答應赴約,我們開始互相了解,很快就在一起了。這麼好看的對象,當然要拿出來炫耀,我在朋友圈官宣。
自官宣之後,我的前女友也沒再糾纏我。她留下鑰匙,默默搬走了。那天,我看見她發了條朋友圈,配文是“我會被替代,她遲早也會”。
這聽起來好像是一個魔咒。
不過不重要了。
果然,我的選擇沒有錯。我的新女友,許婉婷,她确實是我喜歡的那個類型。她一副嬌滴滴的外表,喜歡叫我哥哥,哪個男人聽了不享受啊。關鍵是長得好看,衣品好,拿得出手。我去哪都願意帶着她。
她的出現,帶給我生活很多樂趣。
後來發現,她的性格還很獨立,她喜歡一個人去健身房,一個人安安靜靜畫畫,和她的外表一點都不一樣。
她從來都是獨自美麗,不太關注我,這對我來說更加有吸引力。我也可以在她獨處的時候,去做自己喜歡的事情。她對我,從來都是隻欣賞,不指責。甚至我約會遲到了,她也不會生氣,隻說沒關系,等着被懲罰就好。而我,心甘情願被她懲罰。
這讓我覺得我們不僅彼此喜歡,性格還合拍。有時候膩在一塊,就一起打遊戲,我最喜歡和她一塊玩的時候,讓她站我身後,我擋着她。
在一塊半年後,她答應搬過來和我一塊住。
她說自己不會做飯,從來都是點外賣,我說沒關系,那我做。其實我也不會,但我可以從網上現學。後來發現,她還不會做家務,那也沒關系,我可以教她。她偶爾小作小鬧,其實也不算什麼。我一個大男人低下頭哄就是了。
重要的是我喜歡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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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同居時間一長,她似乎真的漸漸失去了初遇時候滿身的光環。她很少自己畫畫了,也不再出門健身,每天纏着我陪她看電視、打遊戲,一點家務也不想做。
我有時候開玩笑問她,她告訴我,一開始是因為自己沒有安全感,後來在被愛和幸福的包圍下,終于一點一點卸下面具,做回了真正的自我。
後來,我發現其實她很懶,脾氣更暴、情緒更不穩定,原來的溫柔都是裝的。
我每天下班回來看見她在床上躺着打遊戲,滿地的發絲沒人收拾,中午吃了飯想休息一會,沒刷的碗還躺在水池裡。稍微說她幾句,她就要開始發飙。無論大事小事,都必須要慣着她,要不然誰也别想安甯。
我們竟也開始因為這個那個雞毛蒜皮的事情争吵,打破了之前和諧共處的局面,原來我所謂的“更喜歡”是一場錯誤的幻覺。
我好像養了個閨女,很快我就厭倦了這一切。
這好像是一個逃不出的死循環。
我突然想到我的前女友,好像之前,從來都是她像個大姐姐一樣,事無巨細照顧我。就像如今的我,得事無巨細照顧我的現女友一樣。
她還沒說受累放棄我呢,我倒是先把她踹了。而沒有了她,我好像什麼都做不好,這個屋子,哪哪都是她昔日的身影,此刻已不見。
我對前女友的思念越來越深刻。我一個人躲在衛生間,狠狠扇自己巴掌,為我草率放棄那五年的感情而後悔、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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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我們分手剛滿一年,她已經嫁人了。對我來說,就像失去至親般的痛,後知後覺在我全身蔓延,卻沒有資格說想念。
想起那年第一次見她,是在我二十二歲。那時,她也是讓我瘋狂心動,吃不下飯、睡不着覺的女孩子。
我們在一起後,她陪着我創業三次,這套房子是我為她租下的。意料之中,第一次創業失敗了,她說沒有關系,不斷鼓勵我。
第二次、第三次又陸續失敗了。始終沒能讓她過上幸福日子,她從沒說過離開我。隻是自那以後,她說,我們别再折騰了,一起攢錢買大房子吧。
确實,她跟着我這幾年,為了柴米油鹽省吃儉用,不再光鮮亮麗地打扮,自己舍不得買一套像樣的化妝品,衣服一個季節有兩套能換洗的她就滿足了。
其實我早該意識到的,我有這麼好的女朋友,本就應該知足了。怪我,終究還是沒能抵得住外界的誘惑。
仔細想想,并不是外界的更光鮮,隻是與我朝夕相處了五年的人,是全方位活生生展現在我面前的,而短暫的邂逅,隻是特定時空下一個截面。
我們沒有在一起生活之前,我是不夠了解她的,或許我喜歡的不是那個人,而是對她抱有美好的幻想,導緻了該死的新鮮感和了解欲。
她給了我心動,而在一起五年的她,給我的不止有心動,還有那五年的風雨經曆、互相扶持、并肩作戰,從愛情到親情,我們是經過時間沉澱的人。
這些真切的感受,終究是激情與新鮮感無法代替的财富。
我們總結過吵架的原因,經曆了五年的磨合,也熬過了創業的辛酸,終于過上了正常的日子,生活也肉眼可見變得好了起來。
就在這個時候,因為我的不甘心,陪了我那麼久的她,被我草率扔給别人了……
我真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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