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永遠保持文學愛好者的基本道德與文學創作的純潔性

【鄭重聲明:文章系原創首發,文責自負】

...

        因為我平時喜歡将已經發表在網上的文章分享到朋友圈,所以久而久之很多人都知道我會寫文章,可能也清楚我的寫作水平。因此,有人希望我能跟他合作寫文案,但我發現他讓我寫的并不是正常的文案,所以就沒有跟他合作。我仔細想了一下,覺得應該把這個事情寫下來,可以給大家做個參考。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上次我發了一條朋友圈,是我寫的一首詩,有個人看到了,就問我會不會寫文案。其實我不常寫,但如果寫的話應該也沒有問題,就表示應該可以。當時他也一直沒有回複我,直到今天下午的時候,他又找到了我,想和我談一談合作的事情。

        我當時是非常警惕的,我首先考慮的問題不是能賺多少錢,而是他讓我幹的事情會不會違反法律或道德。如果是正常的寫作,我當然願意;如果是違背道義的,我就不做。事實證明,我的擔憂是對的,因為他讓我寫的根本不是正常的文案。

        當時他給我發了兩個文案,讓我仿照去寫,我看了感覺不太對勁,于是就問了幾句,結果發現是在搞不正之風,我就婉言拒絕了。具體的内容我也不想說太多,我将字體調到最小後截了個圖,大家可以看一下,如果是正常思想的人,一看就知道,這是絕對不可以做的。

...

        初看那些文案,第一感覺像是在搞詐騙或其它違法的事情的。為了保險起見,我就試探性地問了他幾個問題,看是不是違法的内容。果不其然,他直接了當的說明了用途,我的第一反應就是這個事情絕對不能做。

        他說寫一條可以賺10元錢,說實話,我現在确實非常缺錢,但我并沒有為之動心。原因也很簡單,就像我回複他時所說的那樣:“我有我的信仰和價值觀,盡管我很想賺錢,但我希望自己所賺的每一分錢都是基于道義與體面的工作,而不是違背道德的去賺錢。作為一個文學愛好者,我不能将我的知識用于踐踏良知的事情上,所以我不能這麼做。”這也是我寫作的信念。我認為,隻有光明正大賺的錢花着才踏實,所以絕對不賺黑心錢。

        還有一個原因,因為我懂得修行中的道理,知道這樣做也會造業,所以心中是有對天道的敬畏的。如果是别人,可能不會管這麼多,直接就做了。我有自己的信仰,雖然我不是完全意義上的修煉人,但廣義上也屬于修煉,所以,我會終生奉行和實踐宇宙的法理!

        我覺得文學愛好者也好,作家也罷,無論是誰,人品始終比文品更重要。作為一個從事寫作的人,不管到什麼時候,都應該将人品放在首位,這是最基本的道理,也是做人應有的道德。隻有人品端正,才能寫出既優秀又有價值的文章。

        就拿上面的文案來說吧,作者的文品固然很好,可惜的是他沒有把這樣的才華用到對的地方。需要說明的是,我并沒有想要道德綁架誰的意思,我隻是在談我個人的想法。我覺得,好的文品應該運用到有意義的教育上面,引導良性的價值觀,向人們傳遞美好的思想,這樣的人才能稱得上是一個好的作家。

        文字是帶有靈性的,文學更是如此,我們應該正确的運用文學,創作出更好的作品,而不是用文學宣傳搞不正之風,使人類的道德下滑,讓這個社會走向敗壞。尤其是文藝工作者,我希望大家都能認真的思考,不要做出錯誤的選擇。我們應該勇敢的站出來,逆流而上,成為這個時代的光,運用文學引導人的心靈回歸對美好的向往與追求,這就是我們應該做的。

        我的理想很簡單,就是為正義發聲,為真理辯護,永遠不向任何勢力或團體屈服!我覺得,我們要永遠保持文學愛好者的基本道德與文學創作的純潔性,因為文學就是為那些高尚的思想而開創的。如果将文學創作用在錯誤的地方,那就是對文學最大的破壞與亵渎!

添加新評論

暱稱
郵箱
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