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渚社會階層分析
人有交換的傾向,社會分工由此産生,農民用生産的糧食交換鐵匠制作的鐵器,鐵匠又用鐵器交換織工紡織的布匹,這樣三個人雖然各自的隻生産糧食,鐵器與布匹,通過交換,三個人都得到了自己所需要的其他物品。由此擴展到整個社會,所有人各自從事不同的職業,生産交易滿足其他所有人都需要,全社會生産力由此提高。
任何職業技能都需要長時間的訓練來培養的,一個人終其一生從事一個職業,并且傳給自己的後代或徒弟,這樣一些職業群體就在一代代的傳遞中固定下來,形成社會階層。
職業群體從生産交易行為轉變為具有不同權利的社會階層,社會針對不同的階層确定不同權利,以确定在社會共同财富或共有權利中如何進行分配。
良渚社會于5300年前在現杭州地區建立,根據考古遺迹,可以發現良渚社會主要有三個階層。
1、祭司階層。她們的主要工作是觀察天象,制定曆法,指導農業生産。同時也承擔着與天神溝通的職責,獲得來自天神的指示。
2、手工者階層。主要生産石器,玉器,木器,陶器等。當時還沒有金屬,耕作工具都是石器。玉器是祭司向上天祈禱時使用的,具有與天地溝通的功能。日常家用烹饪等器具都是陶器了。她們與祭司階層都居住在城市中,人口有2—3萬人。
3、農民階層。農民居住在城市周邊的水稻田邊,從考古遺迹中已經發現有80畝的大塊的水稻田和旁邊的村落,良渚社會有8000個左右這樣的村落,人口有20—30萬人,占良渚社會總人口的90%左右。
良渚社會存在超過了1000年,但是在目前發現的墓葬中,隻有幾十個擁有大量玉器陪葬的墓葬,說明祭司階層的特權并不突出,并且人數有限,按當時人均40歲壽命計算,良渚社會延續了25代,每代也隻1—4位祭司擁有崇高地位。
根據當時的地理氣候條件,良渚社會周圍沒有具有挑戰性的其他社會組織存在,直到晚期才經曆戰争的考驗,這也從墓葬中沒有大量陪葬武器得到驗證,良渚社會不存在後來(如商代)開始的軍功階層存在。
另外,從良渚古城遺址中發掘出的人骨,考古工作者發現不同于本地食用水稻,一些人食用黍米,她們是外地移民,可能來自同一時期山東地區的北辛文化居民,說明良渚社會可以很好的接納吸收其他地區移民。
從遺址中還發現了幾十噸的碳化稻谷,可能是在集中晾曬儲存時不慎遭遇火災,說明良渚社會食物儲存是具有共同所有性質的。
良渚社會具有财富共有性質,三個階層的民衆地位相對平等,按勞分配與按需分配結合,共同勞動(修建水壩)和專業勞動(勘定曆法,耕種水稻,生産工具)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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