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母娘的遺産
張傑和李娜結婚八年了,兩個人感情甚好。他們經營了一個早餐店,生意很不錯,日子很甜美。
這天,李娜的母親感到不适,想去醫院拿點藥。李娜陪着母親,快到醫院的時候,李娜忽然看到張傑挽着一個女人,向路邊的商場走去,他們身邊還跟着一個兩歲的男孩。三個人說說笑笑,親密地像一家人。
李娜急忙追過去,一把拉住張傑,問:“他們是誰?”
張傑被這突如其來的動作震暈了,一巴掌甩在她的臉上,狠狠地說:“不嫌丢人,有事不能回到家說,發什麼神經?”
李娜摸着紅腫的臉,大嚷道:“我丢人?你偷雞摸狗不丢人!偷女人,還偷出了孩子!”
張傑還要打,李娜的母親趕來了,李娜一把拽住張傑,對着兩人說:“都别吵了,有事兒回家說,别在大街上讓人笑話!……”
也許是氣急攻心,丈母娘話沒說完,就當場暈倒。李娜急忙扶住母親,撥打了120。救護車來了,把母親送到了醫院,可是,還沒來得及搶救,母親就停止了呼吸,沒有了生命體征。
李娜忍着巨大的悲痛,給母親料理了後事。辦完喪事,李娜提出了離婚。
張傑說:“離婚可以,你母親的兩套房必須分我一套。”
李娜說:“我媽的房子和你有什麼關系?”
張傑說:“你媽的房子就是你的房子,你的房子就是我們的共同财産,不該分嗎?”
李娜見過無恥的,這樣的無恥,她還是第一次見到。她冷冷地說:“你氣死我媽,還有臉分我媽的财産!”
張傑不以為然地說:“我氣死她?你要不在街上和我吵,我會氣她?她要是健健康康的,一氣就能死?别忘了,我養了她兩年!”
李娜更氣了,怒氣沖沖地說:“真不要臉!我爸走後,我媽是在這兒住了兩年,我們吃的喝的用的,哪不是我媽用退休金買的!我媽養活你,還差不多!”
張傑無恥地說:“你要不分我一套房,我堅決不離婚!”
無奈,李娜隻好起訴離婚,在判決時,張傑執意要分走丈母娘的一套房。
法院會怎麼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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