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1992小時在上班,不想上班,是因為愛好給不起你想要的生活

(原創聲明:轉載注明出處)

我們一生工作的時間很長。按人退休年齡60歲計算,減去上完大學的年齡大約在22歲左右。那麼剩下參加社會工作的時間約為38年。

也就是說我們從6歲開始讀書,期間16年的時間都在苦中作樂地讀書,而參加工作後,需要用38年,比上學讀書還要長22年的時間從事一份或者轉業做自己并不是特别喜歡的事情。

每天工作5天計算,一年包括周末節假日116天左右,剩下249天都是工作日,平均一天上班8小時,也就是一年有1992個小時都在工作。如果算上38年,則是75696個小時在工作。還沒有加上加班的情況。

從以上數據不難看出,我們在工作的時間上所耗費的時間和精力,是占據我們日常生活的一半的。如果這份工作并不是自己很喜歡的,隻是為了混口飯吃,那麼會更難過,更難熬。

随着年齡的上升,競争力也在下降,薪資下降,體力下降,精力也在下降。如果從事的工作不是自己熱愛的,那麼這份工作就成了一種枷鎖,上吧,不起勁,不上吧,養不了家。

不想上班,是因為愛好撐不起生活。

倘若自己的愛好,熱愛的東西,能夠創造生活的價值,金錢的來源,能覆蓋打不願意打的工帶來的收益,這時,你還會不想上班嗎?

答案是肯定的。

人之所以不得不上班,就是你的愛好給不起你想要的生活,而你依然阻擋不了深愛着它。在自己最美好的年紀,“愛好”給不了你“幸福的籌碼”。你不得不為了生計和不愛上的班“搭夥過日子”。

成年人的世界,就是需要一邊在為愛好謀路,也一邊為生活謀求生計。

白天行屍走肉謀生計,晚上打了雞血紮進愛好裡嬉戲。

如果把愛好變成職業,那将是一生幸福。

一年至少1992個小時在愛好裡,甚至翻倍。

這種快樂何止38年的75696小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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