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手讓孩子去做
讀到過這樣一段話:十年後,你一定不會記得你的孩子最後有沒有乖乖把那兩隻蝦吃完。
但你的孩子一定會記得你是怎樣在飯桌上怒吼着把她拖出門外,讓她在深秋夜晚一片漆黑的樓道裡邊邊哭邊瑟瑟發抖了三個小時。
一定會記得。可以想象這是一個什麼故事:爸媽想讓女兒吃蝦,可能覺得營養高,可能覺得女兒吃東西太少,可女兒就是不吃。于是爸媽生氣了,怒吼着把小女孩拖出去,關在門外三個小時。
“我不要你覺得,我要我覺得”,用經驗之談(蝦營養高)将自己的恐懼(你缺營養怎麼辦、你肚子餓怎麼辦)、強勢(孩子不得不聽)投射到孩子身上,代替孩子思考(孩子不想吃),最終又惱羞成怒(怒吼着)、懲罰孩子的不配合(拖出去關到門外)。
說到底,僅僅是因為“兩隻蝦”這種小事。
吃不吃、吃什麼、吃多少這種孩子明顯能自己判斷的事情,卻不能自己做決定,最後還要以“我這是為你好”的名義給孩子扣上“叛逆”“不聽話”的帽子。
身為父母,一輩子都在揣摩一個“度”。
在孩子年幼時不遺餘力給予滿滿的愛,在孩子長大慢慢構建自我的過程中,又要不斷“後退”,守好各自的邊界,才能讓孩子成長為大寫獨立的“人”。
蘇聯教育家蘇霍姆林斯基曾說過:“在兒童的成長過程中,父母最應該做的就是放手,讓他們嘗試想嘗試的事情,給孩子創造一個自由發展的環境,隻有這樣,孩子才能成長得更好。”
孩子的成長,需要父母的放手和信任。讓孩子能自主去經曆,在挫折和欣喜中成長,才是真正負責任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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