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女的穿着暴露嗎?

國學從一種宏觀的角度建立起我們對現實生活的感知和改造,生活中的諸多行為習慣和思維方式都可以在這裡找到依據。

唐代社會經濟高度繁榮,對外開放逐步深入,中原文化積極吸收外族地區的優秀成果,達到互利、互補、互惠的目的,大大增強了盛唐社會的開放性和無窮的時代魅力。唐代婦女的服裝正是随着社會風氣的開放而拘束越來越少。

唐代女裝的特點是裙、衫、帔的合理統一。在婦女中,還出現了衣衫半遮半露、袒胸露臂的現象。考古發現,唐代懿德太子石椁上的正常生活中的女士有着“胸前瑞雪燈斜照”的形象,而《花仕女圖》中的女子“薄羅衫子透肌膚”的形象同樣如此。這些穿着多彩而袒露服裝的女子圖像,無不顯示着大唐的開放氣息。那麼,我們是否可以由此推測盛唐女裝都暴露而無限制呢?

其實,我們在一些藝術作品中看到的現象是有特定環境的,也就是說,哪怕唐女得到了一定的個性解放,但是,這種解放性在服飾上還是有限制的。

首先,開放是以身份作為前提限制。在唐代,隻有身份特殊的人才能穿慢束羅裙半露胸的胸衫。比如,高貴的公主才有資格穿半裸胸;而歌女為了取悅于統治階級也可以穿半裸胸的服裝。但是平民百姓家的女子是不穿半裸胸的,婦女的短襦都用小袖,下着緊身長裙,裙腰高系,一般都在腰部以上,有的甚至系在腋下,并以絲帶系紮,給人一種俏麗修長的感覺。

曆史還記載,開成四年,鹹泰殿舉行盛大的燈會,延安公主特别請人設計了漂亮的衣服穿着去賞燈。可是她的設計的衣着過于誇張裸露,文宗皇帝一見就大怒,把公主喝退下去,并扣驸馬俸錢二月以示懲罰。由此可見,在外在場合或是莊嚴場合,公主的穿着也必須符合禮規,不可過于暴露無禮。

其次,是有穿着制度要求作為開放的限制。唐代女子服裝,分衣裙、冠帽、鞋履幾類。唐制規定,女服分四種,朝服、公服、祭服、常服。前三種是皇宮内的後妃、命婦、女官等人于朝會、祭祀等正式場合穿着的大、小禮服。唐代女子常服,基本上是上身是衫、襦,下身束裙,肩加披帛。衫為單衣,襦有夾有絮,僅短至腰部。而且唐朝半露胸的裙裝還不準露出肩膀和後背。

早在初唐即已出現襦裙半臂穿戴服飾,一般也都用對襟,穿在胸前結帶,半臂的下擺可以顯現在外,也可以像短襦那樣束在裙腰的裡面。但是,穿着這種服裝的時候,不僅要繞過頸部,披挂在胸前,而且在衣服裡面一定要襯内衣短襦,不能單獨穿着。

再者,是有衣服穿着場合作為限制。開放的衣服不可能随随便便穿于大街上,畢竟唐朝人也會按場合穿衣服。然而,在唐代大量壁畫上通常會顯示手捧各種物品的着裝暴露的女侍,陶俑上也會展示衆多唐代女性開放的形象。如此多的實物記載難道不是表示着社會都是普遍如此穿着?其實,這些侍者都是身處于内室。試想一下,上層階級的私人空間的壁畫和陶俑肯定是根據其生活内部的所見來制作。這些侍女也隻可能出現在深居的内室,而非抛頭露面地遊晃在大街上。更何況延安公主因不注意場合穿着不當而遭到皇帝嚴厲訓斥的事件也有力地說明這一點。

最後一點,唐女暴露的着裝也受到不同人不同個性等因素的限制。在永泰公主墓中,其前室東西壁的仕女圖顯示着這樣的場面:為首宮女梳高髻、雙手貼腹前,其後的諸位仕女分别執盤、燭台、方盒、如意、包裹等物,悠然随往。在那畫面中的女子,并非個個穿着暴露。人與人之間存在着個性差異。露胸、不露胸作為個人行為,會受到個人的個性影響。每個人追求畢竟不同,不會完全受時代風氣的影響。另一方面,身材體型的不同也會限制唐代女子追求風尚的欲望,因此,雍容華貴、袒胸露乳的開放女子形象也是較多出現在美女的身上。

唐代社會穩定,經濟高度繁榮,擁有雄厚的物質基礎。一方面對内引入域外文明,另一方面對外弘揚分享着盛唐的文化和文明成果。因此,在社會生産生活等的各個方面都呈現出了變革創新的氣息,孕育了更加高度發展的唐代文明。唐代服裝富麗堂皇,其婦女服飾作為曆史上最輝煌的一部分讓後人贊歎不已。所以,盛唐女裝合理的适當的裸露,反而可以看作一種大膽的時代新,值得後世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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