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商思維·其零之二】總論分論

參考市面上各種法學法律類論著,結合“法商思維”這個命題,在大框架下區分總論、分論是有必要的。

總論部分應該是些抽象的、“引人入勝”的内容。

第一部分點明探讨“法商思維”的原因。為什麼我主張重視培育自身的法商思維:它為什麼對我很重要,能解決我的什麼問題,為我提供什麼幫助,我身上發生過哪些因缺乏法商思維而吃虧的例子,我又見過或者檢索到過哪些類似的、足以鞭策自己修煉法商思維的例子?和我的人生軌迹或社會角色相近的人應該不少,這些人可能成為主要讀者,躬身入局式的開頭或許更好。

第二部分宏觀說明“法商思維”的内涵。這部分多少需要“引經據典”。“法律思維”在理論和實務界都不是個新詞,有見地的理解不少;“商業思維”在當下社會相對“浮躁”,好像隻要有錢,任誰都能把自己的小九九打上商業思維的标簽,這部分需要謹慎斟酌,價值觀的傳遞很重要;“法商思維”更是五花八門,為了拼湊而拼湊的概念定義和懸在半空落不了地的方法論一抓一大把,還是以批判繼承為主吧。

第三部分讨論如何提升“法商思維”,并引入PDCA循環。說實話,介紹和引入方法的這部分從寫作的角度應該是最輕松的,但前提是:(1)前文已經将培育法商思維的意義點透,畢竟個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執行PDCA循環并不是個簡單事,如果看不到回報或回報不夠強有力,強推方法提倡投入就有些蒼白了;(2)後文的具體事例案例能夠體現PDCA循環在培育法商思維方面的适用性。

總論到這裡差不多可以小結。等以後寫到這裡的時候應該會整個彩蛋式的花活兒,暫時還沒想好。

分論部分是具體的、活生生的案例,是不同主體運用法商思維獲益的類似事例。如何編排呢?我想按WHO去分别讨論。“其他組織”我不熟,暫按“法人”和“自然人”分吧。

第一部分是法人。按行業、按規模,索引分到這個地步應該就夠了。其實刑事合規改革是個不錯的話題,怎麼融進去呢,再想想。

第二部分是自然人。按職業,找商業社會中主要的、我相對熟悉的幾類職業。

找合适的人做一些訪談應該是必要的。需要提前想想訪談提綱,應該很有意思。

寫作順序上,畢竟是邊想邊寫,而且總論的部分内容還是要從分論的工作中總結而得的…罷了,想到哪寫到哪,優先積累分論的素材。分論可能也是更會被大家(包括我自己,哈哈)喜歡的部分吧,優先優先。

先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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