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巨哲:謹防自我意識層面的給予
我有一位很不錯的朋友,出于想幫助他的目的,我給予了他很多幫助,他也對我很感激。然而,後來我發現了一個問題:我從未詢問過我所給予的東西是否是他真正想要或需要的。
設想一下,如果我給了他 100 件事的幫助,但實際上他隻需要其中的 5 件,那麼多餘的 95 件又算什麼呢?
畢竟我确實給了他這麼多,而他通常也不會主動告訴我哪些是不需要的,因為那樣可能會讓人覺得他挑三揀四且不懂得感恩。
如果我一直不察覺這個問題并持續這樣下去,我們的關系可能就會出現問題。所以,我們在給予别人東西時,不能總是沉浸在自己的意識裡,不能因為自己是給予者就覺得處于上位,從而去評判對方的需求。
在這個過程中,我還意識到另一個問題,很多時候,我覺得自己給了别人東西,但對方是否真正接收到了,或者我是否真的把事情徹底給到了,這都是值得懷疑的。我們很多人雖然發心是好的,但給予往往隻停留在自我意識層面,實際上做得并不徹底。
那麼,這樣的給予到底算給到了還是沒給到呢?
很多具體行為跟不上的給予隻是停留在自我意識層面上。對方具體有沒有收到,他們自己肯定是清楚的,隻是由于關系結構的原因,他們通常不會說出來。
就像在學校裡,所有老師都想把學生教好,把自己會的都教給學生,但實際上真正學會的學生又有多少呢?如果老師教的學生都學會了,那就不會有這麼多輔導機構,也不會有考試考不好的學生了。
這麼一想,我覺得今天所說的這件事其實是一個人性規律。
為什麼呢?
因為給予東西的人至少發心是好的,但往往缺少具體落地的動作,或者給的是對方不需要的,結果導緻自以為給了,實際上卻沒效果。
而接受東西的人又因為關系結構的原因不好意思明說,否則會顯得挑三揀四、不懂感恩且要求太多。
那麼,如何解決給予者的這個問題呢?
本質上還是要做到言行合一。
給予的時候,要給到底,要為給予的合一性負責。否則,就隻是意識上或發心上的給,行動卻不到位,不能占據給予者的功勞。
因為,如果你給得很大程度上隻是你自己覺得别人收到了,而實際上沒給徹底,那憑什麼以給予者自居呢?
而且,我們還要有意識地覺察自己是否因為給予而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不能因為自己在某些方面是給予者就忽略了可能給對方帶來的損失。
突然想起了《學經》中那句話:餘所得者,不及所失也。如果對方總結出這句話,我聽了會不樂意,如果客觀上是真的話,就太可怕了。多一些智慧的覺察總是好的。
總之,我們自己做事要更加言行如一,并且要把給予的一體二相的兩面性看清楚、看全面,謹防好心辦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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