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自己淋過雨,她選擇送我一把傘!

周末回去看望公婆,無一例外好吃好喝款待我和老公,回來的時候除了給我們帶了本地好吃的,還特意給我媽媽帶了紅薯秧和荊芥,着實讓我有點感動。


第一次去公婆家時,我老公還在讀研究生,我在另一個城市工作,他去我工作的城市接我過來的。公婆帶着還在上小學的小叔子到車站接我們,并且提前給我準備了洗漱用品。

本來我是做客的心理準備,公公當時就給我吃定心丸:“婚房已經準備好,到時候你們辦事就在新房裡。”

“以前都是千裡挑一,現在已經萬裡挑一了。”婆婆遞給我一個大紅包。

我都有點惶恐,這麼大的紅包讓我情何以堪?

更讓我不能接受的是,午飯後,公婆提議:“咱們去商場轉轉,把戒指買了。”

買戒指?不是來做客?怎麼像要結婚的樣子?

“小凡還在讀書,不合适吧!”我婉拒了。


我和小凡商量好各自坐車回各自的城市,可是那個時候婆婆建議:“把英子送到工作地,你再回學校。”我工作的城市和小凡讀書的城市在南北兩個方向,相隔一千多公裡。

提着大包小包返程的路上,小凡還調侃我:“我每次回去就沒有這個待遇。”

回到工作地我給她反饋:“給我帶的東西很好吃。”

本來一句客套話,婆婆緊接着又給我寄過來一波。


我和小凡在外地定居,婚禮回去舉行,婆婆把帶衛生間的主卧留給我們當婚房,又讓我們自己挑婚床和家具,并且還準備了全套被褥。

其實我們回去的時間有限,次卧留給我們也無妨。

也許大多數人認為:婆婆對兒媳婦婚前一套婚後又一套。

婚後婆婆對我依然如故,每次回去她都買我愛吃的零食,和她一起趕集婆婆不停問我:“這個好吃,要不嘗嘗?”“那個味道不錯。”“……”

後來我問小凡:“你媽對我真好,婚前婚後都一樣。”

“也許是她自己淋過雨,不想再讓你淋雨吧!”小凡說得很随意。

“怎麼講?”我的興趣被勾起來了。


小凡這才娓娓道來:

我爸當年高考落榜後選擇去東北當兵,爺爺奶奶擔心三年以後複員回來成為大齡青年,不好找對象,也是請媒人介紹了我媽媽——當時我媽媽是小學代課老師。

當兵第二年我爸爸在部隊考上了軍校,到大西北學習三年,畢業後被分在西北繼續服役,然後我爸我媽才有機會結婚:先在部隊舉行集體婚禮,然後回老家擺酒。

爺爺奶奶也沒有蓋新房,隻把他們的房子西間當了我爸媽的婚房。家具和床也是我爸自己購買的。

爸爸每年有一個月的探親假,我媽暑假去部隊看望我爸爸。

一直到28歲媽媽才生下我,此時我奶奶覺得我媽高攀了她兒子,雖然一個鍋裡吃飯、又住在同一屋檐下,奶奶處處刁難我媽媽。

我半歲的時候,奶奶強行和我媽媽分家,那時候我媽帶着我做飯都困難,實在沒辦法,我媽便帶着我住到大姨媽家(我姨媽最大,我媽最小)。

在我4歲的時候,我媽有了随軍資格,這才脫離了老家的生活。

後來我爸自主擇業回到家鄉,在市裡買了房,我媽也按照政策辦理退休手續,我們一家人的戶口依然留在西北。按照相關政策,我爸媽要了二胎,本來希望要個女孩,結果是個男孩。

我爸回到家鄉找了一份管理工作,沒有時間照顧我媽,就邀請奶奶幫一個月的忙,奶奶理直氣壯:“我不想幫忙。”

那個暑假,爸爸做飯,我洗鍋,就那麼熬過來了。

後來我外出上大學,弟弟也幼兒園畢業,媽媽剛輕松一下,奶奶又要到我家養老。其實,我爸早就把老家的房子翻新成二層小樓,專門留出一間給奶奶住,我爸、大伯和叔叔輪流贍養我奶。

奶奶年事已高,又吵着鬧着到市裡來養老,我爸非常為難,我媽更不爽。

……


聽小凡講完這些,我終于明白了:

婆婆對我這麼好,是她曾經淋過雨,體驗過被雨淋的滋味,果斷給了我一把傘,免得我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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