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竟原指貴族?
我們總愛自稱“老百姓”,
代表自己是普通人,平民。
但沒成想,百姓一詞,
在古代早期居然是指貴族。
參考《辭海》第七版中
對百姓一詞的釋義,
百姓,是古代對貴族的總稱,
戰國後用為平民的通稱。
《國語》卷十八中這樣描述百姓:
“民之徹官百,
王公之子弟之質能言能聽徹其官者,
而物賜之姓,以監其官,是為百姓”
所以有百姓,是百官族姓的說法。
尤其在奴隸社會,
奴隸都是無姓的,
有官爵的貴族才有姓,
因此百姓,起初是指貴族。
後來慢慢進入封建社會,
百姓才逐漸演變為泛指平民。
為奴無姓這件事,
在封建社會也依舊存在。
比如唐代的《朝野佥載》中提到過,
隋朝的官員韋衮,有個奴仆叫桃符,
跟随了他很久,
後來韋衮還了桃符自由身,使其為民。
桃符向韋衮讨一個姓,
韋衮便說跟我的韋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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