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什麼社會公平正義是和諧的基本條件

題目:

爲什麼社會公平正義是和諧的基本條件

解答:

  社會公平正義是社會和諧的基本條件,制度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根本保證.必須加緊 建設對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方面的權利和利益,引導公民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社會公平正義是社會和諧的基本條件,制度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根本保證.必須加緊建設對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方面的權利和利益,引導公民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明確指出:完善法律制度,夯實社會和諧的法治基礎.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樹立社會主義法制權威.堅持司法爲民、公正司法,推進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發揮司法維護公平正義的職能作用.
  《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社會公平正義是社會和諧的基本條件」,據我初步統計《決定》至少十二次提到公平正義這個詞組.可見,這是一個關鍵性的詞組.反覆研討《決定》,你會感到,黨中央把社會公平正義放在具有決定意義的位置.所以決定明確指出社會公平正義是社會和諧的基本條件.
  二十多年的改革實踐證明,一方面我們的國家發生了巨變,人民的生活水平大大提高,社會總體是和諧的.另一方面這個社會的確或隱或顯地存在嚴重的不和諧因素.因此中央專門會議研究的和諧社會建設問題,認爲這是一個很緊迫的事情.胡總書記認爲建設社會主和諧社會是一次新的長征.之所以有不和諧的因素,歸根到底是因爲社會存在較嚴重的不公平現象.所謂不平則鳴,不平則上訪,不平則鬧事,從而影響社會和諧.我們可以舉出許許多多的不公平事例,比如分配不公平,司法不公平,教育不公平,壟斷行業的霸王條款造成的對消費者不公平等,我們幾乎隨處可見不公平.但是的所有的不公平現象的產生源於沒有保障公平的制度.本來社會主義制度是比資本主義制度不知道優越多少倍的制度,可就是有些在資本主義社會都能保證公平的事情卻在我們優越的社會主義制度下卻保證不了.當然這不是社會主義制度不行,關鍵是人們對這個制度堅持不夠.所以,中央決定強調「制度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根本保證.必須加緊建設對保障社會公平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 經濟、文化、社會等方面的權利和利益,引導公民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爲什麼這麼好的制度堅持不了呢?關鍵在幹部.看看這些年來,被查處的腐敗官員有多少,加上不知還有比未被查處的貪官汙吏多多少倍,人們心裡會怎麼想呢?還有一個官方公布的數字足可以說明問題:去年整個國家的財政收入才三萬多個億,但用於官員們的公款消費、公款用車、公款出國就達九千多個億,占了國民總收入的三分之一.這個數字公布後,人們怎樣看待我們的領導幹部.我們不是講三個代表嗎?看看這個數字,我們究竟代表誰呢?所以中央《決定》一針見血指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關鍵在黨.」「反腐倡廉是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的重大任務,也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和促進社會和諧的緊迫任務.」
  我們各級政府應當象中央一樣,正視實際存在問題!從好的黨風帶出好的政風,以好政風促進社會公平正義.老百姓爲什麼上訪?那是因爲他還相信政府是社會公平正義的維護者,而我們對上訪者的態度卻不是一致的.有的甚至把上訪者看成是影響社會和諧的壞事.這種看法是與中央精神不合的.只要我們各個方面的工作做得大致看上去公平正義,誰還會去上訪啊.
  毛澤東同志曾經說過,政治路線決定之後,幹部就是決定的因素.只要我們各級領導真正把中央這個《決定》當回事,並認真執行它,抓好黨風政風建設,堅持反腐倡廉,和諧社會才有可能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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