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應對08年金融危機的措施
題目:
我國應對08年金融危機的措施
解答:
2008年春天中國的宏觀經濟形勢,很象東亞金融危機爆發前的泰國.1997年的東亞金融危機首先爆發於泰國,然後迅速在亞洲各國蔓延.
中國在2008年之前的幾年中經濟增長率過高,導致2007年出現了顯著的通貨膨脹,同時外國資金以直接投資甚至債務形式大量湧入,房地產價格連年暴漲,2006年和2007年股票價格的暴漲更達到驚人的程度.而到2008年春天,某些城市的住宅價格已經開始下降,股票價格暴跌,政府爲扼制通貨膨脹而不得不實行緊縮性的貨幣政策,有可能導致經濟的冷卻,這確實有點象亞洲金融危機爆發前泰國的情況.
不過,2008年初中國的經濟形勢與亞洲金融危機前的泰國有兩點根本的不同:首先是泰國在亞洲金融危機前有高得驚人的經常項目逆差,經常項目逆差占GDP的比重高達8%,而中國卻一直有可觀的經常項目順差;其次是泰國在危機爆發前實際上實行的是盯住美元的泰國貨幣對美元固定匯率,而中國在2008年之前早已使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實行了靈活的浮動.
這兩方面的差別使中國有可能避免陷入泰國當年那樣嚴重的經濟危機;即使出現了某些危機現象,中國發生的經濟問題也完全有可能不象泰國陷入危機時那樣急劇、那樣具有戲劇性.1997年泰國急劇陷入金融危機以一個戲劇性的事件爲標誌,那就是泰國由於外匯儲備迅速流失而無法維持泰國貨幣對美元的固定匯率,而不得不讓泰銖對美元在1997年7月2日大幅度貶值.在中國出現的宏觀經濟問題可能不會這樣戲劇性地急劇爆發,但是慢性地逐漸出現類似的問題則完全可能.
中國的經濟現實與上述歷史教訓的比較說明,當前以及今後的中國確實存在著再現東亞金融危機的危險,不過我們完全有可能以足夠的事先防範化解這場危機,至少使它縮小爲一個不很顯著的宏觀經濟衝擊.
當前中國在宏觀經濟上面臨著兩方面的威脅,我們應當同時防範這兩方面的危險,同時作好兩方面的應對準備:一方面,應當冷卻過熱的經濟,遏止通貨膨脹,防堵過多流入的外資,這仍然是目前的經濟政策的重點;另一方面,東亞金融危機和各國經濟波動的教訓都告誡我們,必須防範宏觀經濟中發生的「驟變」,防止冷卻過熱的經濟的過程中發生金融危機和經濟蕭條,防止由此引發的資金外流造成金融災難.
在前一方面,目前中國的經濟仍然過熱,這種經濟過熱的必然後果之一是高通貨膨脹.中國經濟已經持續5年以超過10%的增長率增長,最近兩年的增長率更高達11%以上.這樣連續地超過9%的經濟增長在當前的中國是不可持續的,它不僅使中國出現了高通貨膨脹,而且進一步以這樣的速度增長會使通貨膨脹率越來越高,造成各種混亂並最終必定引發「驟變」,使經濟增長率下降,而那時的經濟增長率下降就只能通過突然的危機和經濟衰退來實現.
與最近幾年經濟過熱相伴,中國的城市住宅售價連續多年急劇上升,股票市場價格急劇暴漲,出現了不容置疑的泡沫經濟.這樣的經濟泡沫遲早會破滅.最近幾個月的股票市場價格暴跌,充分暴露了此前一年中股市泡沫生長的危害,說明了「搞牛股市」的政策是非常錯誤的.某些決策者曾經以「發展房地產業」爲藉口默許城市住宅價格上漲,曾經縱容股市泡沫,實行「讓股市牛起來」(雖然是「慢牛」)的政策.目前城市住宅售價的急劇波動和股市的價格暴跌表明,這樣的政策給中國經濟製造了巨大的災難.
經濟過熱、通貨膨脹和資產泡沫出現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目前中國的流動性過剩,貨幣與準貨幣的餘額相對於名義的總收入過高.而這樣多的貨幣與準貨幣首先是由過多的基礎貨幣創造出來的.不僅如此,中國的外匯儲備過多並且還在急劇增加,逼迫中央銀行不得不過度發行基礎貨幣,這早已成了造成中國基礎貨幣過多的根源,而且它還迫使中央銀行不得不強制發行所謂的「中央銀行票據」以在外匯儲備過多的情況下降低基礎貨幣的發行額.2008年春天中國的外匯儲備高達1萬5千億美元,過多的外匯儲備已經成了對中國經濟的一個重大威脅.
而這樣過多的外匯儲備來源於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多年積累的經常項目贏餘,另一方面是多年流入的外資.2007年我國的對外貿易順差達2622億美元,外商直接投資總計爲747億美元,僅此兩項就會增加3千多億美元的外匯儲備.
我國自1994年以來每年都有顯著的對外貿易順差,是資金的淨流出國,本來不需要引進國外資金.但是由於一直實行實際上歧視本國企業的畸形吸引外資的政策,造成了過多的外資特別是外商直接投資的湧入,形成了資金在國內外之間大規模雙向對流的畸形現象.例如2006年我國的外匯儲備增加約2470億美元,當年的經常項目順差幾乎與此相等,我國在資本和金融項目下的對外直接投資、證券投資等投資性資金流出近1600億美元.在那一年的經常項目順差下,這樣的資金流出本來可以使外匯儲備只增加不到900億美元,但是由於那一年我國吸收的外商直接投資、證券投資等各種資金流入仍然高達1600多億美元,造成我國的外匯儲備在那一年又增加了近2500億美元.那一年的另一個怪現象是,國際收支平衡表下貨物「進口」所造成的資金外流比海關統計的貨物「進口」小了約400億美元,使國際收支平衡表上的貨物貿易順差比海關統計的貨物貿易順差大了約400億美元.
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通過對外負債、主要是吸引外商直接投資而吸引的外資流入至少達8千億美元以上.這些流入的外資實際上沒有在中國得到使用,而是變成了外匯儲備又流出到國外.如果沒有這些過多流入的外資,中國的外匯儲備將維持在7千億美元這樣一個一點都不算低的合理水平.外資的流入是中國外匯儲備過多的一個主要原因,已經成了造成中國經濟過熱和泡沫經濟、威脅中國宏觀經濟穩定的主要因素.
在這一方面,中國目前要扼制經濟過熱,通過減少貨幣總需求降低經濟增長率,遏止通貨膨脹,就應當同時輔之以防止過多的外資流入,通過減少累計的外資來降低外匯儲備.這是目前中國經濟政策的重點.
但是另一方面,幾乎所有的對過熱的經濟降溫的歷史經驗都說明,在成功地反通貨膨脹冷卻過熱的經濟之後,一國的經濟通常都會發生「驟變」,不僅過熱的經濟會變成過冷從而增長率過低、失業率過高,而且企業的高盈利會變成低盈利、高虧損,表面上回報狀況良好的金融系統會變成壞帳和違約極多甚至各種金融交易癱瘓.這樣的「驟變」如果任其發展,市場經濟中的交易會停頓,整個經濟會陷入危機和衰退.而在目前的全球化經濟中,這樣的「驟變」還會導致資金從內流變爲外流,使一國貨幣在匯率上貶值,甚至導致一國陷入對外支付上的危機.
東亞金融危機的經驗教訓表明,這樣的驟變往往發生於過熱的經濟降溫、股票和房地產的價格崩潰性暴跌的過程中.這種過程中的資金轉向外流直接造成在泰國爆發了東亞金融危機,而這種資金轉向外流及其造成的本國貨幣貶值又在東亞國家引發了進一步的金融災難.
目前中國的首要問題還是外匯儲備過多造成了過多發行貨幣和通貨膨脹的壓力,因此資金從內流轉爲外流似乎並不是一件壞事.在過熱的經濟降溫的變化開始時,美國與其它國家的外國資金撤出中國在當時確實並不是壞事,因爲它可以減少過多的外匯儲備並由此緩解中國的通貨膨脹壓力.
但是資金轉向外流起源於對一國投資信心的崩潰,這種投資信心的崩潰通常會造成過度的資金外流,而且資金外流本身也可能進一步加深一國的金融災難,從而反過來造成進一步的資金外流.資金轉向外流會通過某些傳導機製造成進一步的金融災難:在資金轉向外流時,企業和金融界的資金—債務鏈斷裂使金融體系解體;資金轉向外流造成的本國貨幣貶值使本國金融財富減少,並因此而減少本國的總支出.這些都會在資金轉向外流的國家造成大批企業破產倒閉和失業劇增.這樣,即使在今日的中國,外資的大批撤資及與其相聯繫的資金轉向外流也可能變成金融上的崩潰,我們必須嚴密地關注這樣的動態演化,嚴防資金轉向外流演變爲衝垮中國金融體系的金融崩潰.
基於上述兩方面的考慮,目前我們一方面應當堅決實行緊縮性的宏觀經濟政策,冷卻過熱的經濟,遏止通貨膨脹,另一方面則要防範宏觀經濟形勢的「驟變」造成金融危機和嚴重的經濟蕭條,防範宏觀經濟形勢「驟變」爲資金急劇流出、大批企業破產倒閉和失業劇增.在反通貨膨脹的經濟政策取得初步的成效之後,最重要的就是防範金融危機與經濟衰退.
我們當前在這兩方面陷入的兩難境地,來源於巨額資金在我國的國內與國外之間的猛烈跨國界流動:當這些資金大量湧入時,我國的外匯儲備激增,造成了巨大的通貨膨脹壓力;而當大量資金急於流出中國時,我國就會面臨東亞國家經歷過的那種金融危機和經濟衰退.我國之所以同時面臨這兩方面的威脅,其原因都在於放任外資流入和流出,放任外資企業在中國自由發展.
中國貨幣對美元浮動的幅度極爲有限,中國又一直有巨額的對外貿易順差,這使資金的跨國界流動對中國經濟的影響顯得相當特殊.但是,資金跨國流動的這種不良後果對當今世界各國都普遍存在.由於當今的交通運輸和資金流動極爲便利,資金的大規模跨國界自由流動,成了任何國家的政府穩定宏觀經濟形勢、同時防止經濟過熱與過冷時所面對的最大難題.
就是在美國這種國家,雖然貨幣匯率的波動很大,長期有巨額的對外貿易逆差,但是資金的跨國界流動也同樣放大了宏觀經濟的波動:當宏觀經濟過熱時盈利率顯得很高,外資的大量流入使本國貨幣匯率升得過高,通過使進口品廉價而壓低了消費品的價格並抑制名義工資的上漲,使企業的盈利顯得更高,從而進一步加劇了經濟的過熱;當宏觀經濟蕭條時盈利率顯得很低,資金的大量流出使本國貨幣的匯率降得過低,通過使進口品昂貴而提高消費品價格,增加名義工資上漲的壓力,使企業的盈利顯得更低,從而進一步加劇經濟的蕭條;資金的外流還會使本國金融體系陷入混亂,造成資金融通困難,由此而加劇經濟蕭條.
這樣,抑制資金的跨國流動實際上爲每個國家穩定本國經濟、抑制本國經濟在過熱與蕭條之間過度波動所必要,尤其對目前的中國來說更是如此.目前中國境內外資金的跨國界對流已經大到了完全不必要的程度:我國是資金淨流出國,但是一年至少有6百億美元的外商直接投資這樣大的資金流入,這意味著我國一年的境內外資金跨國界對流至少爲6百億美元;而前邊列舉的2006年的情況則是境內外資金跨國界對流達到了1600億美元.目前我國外匯儲備過多形成通貨膨脹壓力體現的主要就是這樣的資金跨國界對流.
爲消除金融危機的隱患,緩解宏觀經濟的不穩定,必須儘量減少這樣的資金跨國界對流性流動.這又意味著盡一切可能縮小外資流入的總規模,因爲在我國有長期持續的巨額經常項目順差時,以外債和外商直接投資形式流入的任何外資都是資金的一種跨國界對流.
中國最近十幾年來股票市場價格的劇烈波動表明,中國的資金所有者們對預期的價格波動造成的收益變動極爲敏感,有極強的資金流動傾向.在這樣的情況下允許人民幣在資本項目下自由兌換,等於讓資金毫無限制地在境內與境外間自由流動.一旦境內的資金所有者對中國的金融資產特別是銀行的安全性發生懷疑,要將幾十萬億的銀行存款兌換成外幣輸往國外,甚至要將手持的中國股票、房產等變賣再兌換成外幣,中國的外匯儲備絕不可能滿足他們的要求,那就會造成劇烈的資金外流並引發金融危機.那時,由於人民幣在資本項目下可以自由兌換,中國的貨幣政策當局就失去了任何防止金融崩潰、穩定金融體系的手段.
現在我們需要儘量制止資金的跨國界對流,以此來防止中國的外匯儲備進一步增加並適當減少中國的外匯儲備.目前達到這些目標的最切實可行的方法,是嚴格抑制新外債的借入和外商直接投資,同時儘快清償已有的外債,回購境內的外資企業所有權,總的目的是減少中國所欠的外債和外商直接投資的資本金.
在中國目前的情況下,可以減緩中國外匯儲備的進一步增加甚至減少外匯儲備的方法有三種,第一種方法是,允許人民幣在資本項目下自由兌換,讓對外投資的公衆購買儲備的外匯;第二種方法是通過商業化經營的「主權財富基金」(如外匯投資基金)用外匯儲備購買國外資產,將官方持有的外匯儲備變爲由商業化基金持有的外國資產;第三種方法是以儲備的外匯償還外債、回購境內的外資企業,減少中國所欠的外債和外商直接投資的資本金.前兩種方法不可能減少資金的跨國界對流,只有第三種方法才可能減少資金的跨國界對流.不僅如此,也只有第三種方法才是真正同時扼制經濟過熱和過冷的驟變的有效方法.
目前中國的人民幣在資本項目下還不能自由兌換,因而本國公衆不能自由地購買外匯到國外投資,中國人清償外國債務和外國人撤回在中國的投資時在法律上也無權自由地購買外匯.但是實際上,按照國際上的慣例和一般人的情理,相對於不准本國公衆自由購買外匯到國外投資,不准清償的外國債務和外國撤回的投資兌換成外匯要困難得多,引起國際糾紛和招致外國在經濟上報復的可能性也大得多.因此,即使在目前人民幣在資本項目下還不能自由兌換的情況下,也應當承認,通常我們有義務爲清償的外國債務和外國撤回的投資兌換外匯.這就意味著,即使人民幣在資本項目下還不能自由兌換,也應當將中國所欠的全部外債和全部外商直接投資都視爲中國在外匯方面的「隱性償付義務」.
從這個角度看,在人民幣資本項目下不能自由兌換的條件下,當經濟衰退的驟變導致大批資金想流出到境外時,國內的外債和外資直接投資的資金越少,對外的「隱性償付義務」就越少,能夠流出到境外的資金就越少,本國經濟由於資金流出所受到的衝擊就越小.僅就此一點,動用外匯儲備以減少國內的外債和外資資本金就是同時扼制經濟過熱和過冷的驟變的最佳方法.
由於很難監管跨國界經營的外資企業內部的這種跨國界的資金流動,還由於這種跨國界經營的外資企業還有上述種種不利於中國的弊端,我們應當對跨國界經營的外資企業包括跨國公司和跨國經營的銀行在中國的經營加以足夠的限制.應當要求所有跨國界經營的外資企業將其在華的分支機構、工廠儘可能分立爲獨立的在中國經營的企業,形成在中國註冊的獨立的企業法人,至少也要分立爲有獨立的資產負債表和盈虧核算的獨立經營單位,以便於中國政府的管理部門監管其跨境資金流動. 中國目前正在實行宏觀經濟緊縮,人民幣的存貸款利率都在提高;而美國爲了應付次貸危機造成的經濟衰退,正在不斷降低利率.人民幣利率可能高於美元利率這種差別使美國等國的資金有更強的動力湧入中國,空前地加大了造成中國宏觀經濟不穩定和未來發生驟變的危險.
在目前的金融形勢下,我們必須採取緊急措施,強行制止新的外資流入中國,通過嚴格的監控和打擊來防止外資以假進口方式流入,嚴厲地監管並控制外資企業、外國金融機構的跨國資金流動,清理與清償外債和外資企業的資本金,以此儘可能減少中國的外匯儲備.具體的政策措施包括:
——嚴格監控和嚴厲懲罰以僞裝的出口或進口對境外流入資金或流出資金的任何行爲.在目前外資還在大量湧入中國時以監控和打擊僞裝出口流入資金的行爲爲重點,今後若出現大量資金湧出到境外的苗頭時,則以監控和打擊僞裝進口流出資金的行爲爲重點;
——儘可能減少積存尚未清償的外債,其中包括中國境內法人和自然人對外國所欠債務、貿易信貸和發行的債券等.原則上對所有這些外債都採取「只准還不准借」的做法,以強制境內的單位和個人清理與清償外債,儘可能早、儘可能多地償還國內目前所欠外國的債務,停止任何形勢的外債流入.
——嚴令禁止國內的一切企業、機構、個人借入新的外債(包括發行債券和接受貿易信貸);確實需要以債務形式增加經營資金者,必須由中國國內的銀行以人民幣貸款提供資金;經營需要增加外幣資金者,必須以其所有的人民幣資金通過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購買中國的外匯儲備,向其售出外匯者,只能是中資銀行或在華的獨立的外資銀行,這些銀行的外匯資金只能來自向中國人民銀行購買;外商在華金融機構必須與其境外總部分立,並且不准再從國外調入任何新的資金.
——嚴令國內所有的企業和個人儘早、盡多、儘快地償還目前所欠外國的債務(包括履行任何形式的債券所規定的償付義務);拖延不履行償還外債義務者,應以法律手段強制其儘快履行償付義務;對任何無力履行償付外債義務者應立即啓動破產程序,並儘快完成破產清算,以結清其所欠外債.
——儘可能停止新的外商投資流入.
首先是一律禁止任何金融投資性的外資流入,只允許外商和外資以對中國進行新的「綠地投資」即興建工廠、安裝設備的方式對中國進行投資,並對此類投資也加以嚴格的監督和控制;國內現存外商投資企業經營中資金周轉發生困難而又無法遵照前述規定獲得貸款者,其出資人可以增加資本金的方式向其注入新的資金,但是新增資金只能用於在中國國內購買原材料等經營用物資和支付員工工資,嚴禁將資金移作它用;
爲達此目的,應儘可能制止外資對境內中國企業的任何收購和併購.相應的政策措施包括:
立即禁止將任何國有企業、國有的任何企業股權出售給任何外商、外資企業和其它外國單位包括政府;
明令規定:在外商對中國國民的非國有企業進行收購、參股時,其所占股份總計不得超過49%,中方的出資人如果由於資金不足而無法使其對企業持有股份達到51%的,由國有的控股公司或投資基金投入相應的資金補足並形成相應的國有股權;
儘可能停止中國企業在境外的上市、發行股票和債券.中國企業在國外新發行的任何股票和債券都應被視爲新的外資流入,必須經過相應的政府部門嚴格審批並受相關部門嚴格監控.目前原則上應不再批准中國企業在境外發行新的股票和債券.
儘量減少新在中國開設的外商投資企業.不再批准開設新的沒有實際投資於工廠和設備的「綠地投資」的外商投資企業.
——對於批准允許的外商對中國進行的新的「綠地投資」,應儘可能將項目的所有者變爲中國的國有控股公司或投資基金:
對產品主要在中國國內銷售或能夠主要在中國國內銷售的企業,要求項目必須由中方占有51%以上的股權,且銷售渠道和網絡必須由中方控制;
對產品主要在國外銷售且投入主要由國外進口的投資項目實行嚴格限制.在外匯儲備激增的局面沒有根本改變的情況下,原則上如果外方不向中方交出供銷渠道並同意中方控股者,至少暫時不再批准其在中國境內再建立此類新項目.
——儘快有計劃地由國有的控股公司和投資基金逐步回購在境外股票市場中上市的境內企業的股票、境內企業在國外發行的債券;
——有組織、有計劃、有步驟地強制收購外商在華投資企業或外資持有的企業股權,減少外資在中國境內持有的企業資本金,通過購回外資持有的企業股權而減少中國對外的「隱性償付義務」.此種收購,應由專門的中國國有控股公司、投資基金進行.
收購的先後次序應當爲:首先是原爲中國企業、只有部分股權爲外資持有的企業的股權,特別是中國各大銀行的股權;其次是產品主要在中國國內銷售或能夠主要在中國國內銷售的企業或其分支企業,收購時原則上應要求中方必須持有企業51%以上的股權,且銷售渠道和網絡必須由中方控制;最後再考慮產品主要在國外銷售且投入主要由國外進口的企業或其分支的收購.
——應當首先根據部門和行業的特徵而確定以本國資金對外資企業或外資持有的中國企業股權的強行收購.有些部門應當進行全面的內部重組,強令外資全部退出,現有的外資企業或外資持有的企業股權則由國有的控股公司或投資基金收購.這樣的杜絕外資進入的行業包括:與軍工生產有關的所有企業、關係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的行業,如公用事業包括水務事業.特別是對銀行業,應當保持其民族特徵,應當強行贖回前幾年賣給外資的各銀行的全部股權,並以立法禁止外資購買中國的銀行的股權,並儘可能限制外資銀行在中國境內的經營.
——應當考慮逐步恢復對外資在中國境內持有的企業所有權的限制,硬性規定外資持有的任何中國境內企業的股權不得超過該企業全部股權的49%.
過去的類似政策沒能堅持下來,是由於許多合資企業被外資控制了產品的銷售和投入的採購,外資企業通過壓低產品的銷售價格和投入的採購價格轉移了合資企業的利潤,造成合資企業的虧損;特別是依靠向外資企業所在國出口產品的合資企業,即使是由中方控股,但是由於被外方操控了出口銷售渠道,合資的外資企業通過上述的價格操控而轉移利潤,造成合資企業虧損,最後逼迫合資的中方只好放棄控股權.這些失敗的引進外資的經驗說明,在外資企業實際掌控產品銷售、特別是通過出口掌控產品銷售的情況下,即使中方掌握合資企業的控股權,中方也無法使合資企業的經營有利於自己.這種情況是妨礙強制實行中方對合資企業控股的最主要因素.特別是由外資控制的出口導向,必定會使我國在企業合資中處於上述的兩難境地.
要強制實行中方對合資企業的控股,就必須限制那些由境外總部控制採購和銷售的外資企業在中國的經營活動,特別是嚴格地限制跨國界經營的外資企業在中國的經營活動.
——爲扼制中國房地產業中的投機和投機性外資的流入,必須立即禁止外國人、外國企業購置中國的房地產,已購入者應限令其限期以公平價格售出;
——爲扼制投機性外資的流入,應進一步加緊限制外國人、外國企業購買中國上市公司股票,並逐步走向最終禁止外國人、外國企業購買中國上市公司股票;
——爲維護中國股票市場和房地產市場的穩定,防止發生股票市場和房地產市場的崩潰性恐慌,防止在股票和房地產價格過低時形成要求外資購買救市的需要,中國政府應建立專業的國有財產經營機構,在股票或房地產價格過低時購進股票或房地產以穩定市場.
對股票市場,政府應建立股票價格平準基金,在股票價格普遍過低、平均市盈率已經顯著低於存款利息率的倒數時大量購入對股市有穩定作用的股票;
對房地產市場,政府也應在房屋售價已經顯著低於未來房租的貼現值時購入城市的一部分房產,以穩定房地產市場.
中國的股票市場和房地產市場都有可能發生恐慌性的崩潰,這種崩潰有可能導致中國的整個金融體系陷入危機並造成嚴重的經濟衰退.政府應及早作好應對股票市場和房地產市場崩潰的預案和組織準備.組建股票價格平準基金和購買房地產的機構,就是應對危機的一個重要的組織準備.
——上述政策措施涉及到一系列使用政府資金的國有財產經營機構,如購買外商投資項目所有權的國有控股公司或投資基金、購買外資企業所有權或外資持有的企業股權的國有控股公司或投資基金、股票價格平準基金、購買房地產的政府機構等等.需要以法令形式確定這些國有財產經營機構的法律地位,這些機構的資金由財政部發行專門的建設債券籌集,其運營由財政部和國資委等部門聯合監管.這些機構運營中需要的外幣資金,由財政部發行專門的建設債券籌集,這些債券由國內銀行以其持有的中央銀行票據認購,而這些國有財產經營機構將所獲中央銀行票據兌換爲外幣使用.
——上述所有各項措施,都應當有利於建立並穩固地維護由中國自己本國控制的完整的產業鏈、資金鍊.這種完整的產業鏈、資金鍊是中國在未來不會受經濟波動和外來衝擊的各種危機很重打擊的根本保證.
面對中國當前可能發生的兩方面危機,千難萬難,政府有效地控制資金並適當地實行再國有化就不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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