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非虛構寫作課》讀書筆記10:要保證寫出故事的真相

《今日簡史》的作者尤瓦·赫拉利曾說:人們正生活在一個令人困惑的“後真相”時代。真相和邏輯在信息傳播的過程中被放置一旁,而情感和信仰則成為新的輿論主宰者。

我們所說的保證寫出故事的真相,是說“事情要麼發生了,要麼就沒有發生”,是非黑即白的關系,不應該存在微妙的灰色地帶。非虛構所呈現的任何内容都應該保證對事實的尊重。

01 事實的真相

非虛構,是指真實發生的事情。然而,一些非虛構作家為了讓故事更有感染力,也采用虛構作家的寫作技巧,來創造虛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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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德蒙·莫裡斯在其被授權撰寫的《裡根傳》中創造了一個虛構人物;《廣島》的作者約翰·赫西,在至少一部早期作品中運用了合成人物,他誘導讀者讓他們相信好幾個人物其實是同一個人。

有人提出了“事實真相”和“情感真相”的說法,但即便作品删減了經深入采訪得來的素材,也會出現寫作者不能完整表述想要表達的現實,但非虛構文章絕不能拼湊,素材應該來源于真實的報道,并反映事實的真相。

例如:非虛構作品的故事應該是那些存在于世的事物;引号間的詞句應該是确實被說出來的話;照片中的鞋子,是當事人在照片被拍攝那一刻所穿的那雙,而不是後來加進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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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當作品添加了一個未曾出現的場景或一句沒說過的引語,作品的性質就變了。

諾曼·西姆斯總結了關于真實的核心法則:“非虛構作家是通過真實的人物和真實的地點與讀者溝通。所以,如果那些人物有所發言,你就寫下他們說了什麼,而不是作者決定讓他們說什麼……你不能進入他們的頭腦代替他們思考,你不能采訪死人,對于不能做的事情你可以列下一張長長的清單。而那些在這份‘清單’上偷工減料的作家們,則是仗着那些嚴格執行這份清單的作家們的信譽,在‘搭便車’。”

02 非虛構的創作原則

普利策曾說過:“倘若國家是一條航行的船,新聞記者就是船頭的瞭望者”。在一個信息極大普及時代,新聞媒體應該成為人們獲知事實的鑰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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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非虛構創作上,“不要增添,不要欺騙”和“不要幹擾他人”這兩條原則,應該在所有非虛構作品中被貫穿始終。下面,我們來看這兩條原則應該怎樣被運用到創作中去:

1.不要增添,不要欺騙。

“不要欺騙”這句話,既包括作者對讀者的承諾,也包括作者采用什麼樣的手段來進行采訪。這裡我們讨論的是在非虛構作品創作中,應該怎樣使用“不要增添,不要欺騙”這一原則。

(1)永遠不要在你的故事裡加入未經确認的信息。電視新聞每天24小時運作,越來越多的故事也在半夜被發布到網上,花時間确認信息意味着你将慢人一步。

在美劇《新聞編輯室》中,我們看到了對這一原則的運用。威爾和麥肯錫團隊甯可損失收視率,也要堅持播出真實的新聞,未經确認的新聞決不能播出,結果獲得了同行和觀衆的尊重。

(2)要避免使用匿名信源,除非新聞萬分重要且信源極易因此受到傷害,但作者也應務必竭其所能,讓筆下人物盡可能真實,除非有特殊的情況。

例如,你要寫:一名美國非法移民想要分享他或她的經曆,因而擔心被驅逐出境;一名艾滋病患者想要擁有被匿名處理的權利。這時候,作者可以采用輔助方法,來幫助讀者相信作品的真實性。

(3) 不要增添和不要欺騙的原則,還包括合成人物的運用,即誘導讀者讓他們相信好幾個人物其實是同一個人;糅合時間,讓讀者誤把一個月當作一周,或一天當作一小時;在黑白照片中加入色彩;用數字手段去除、添加、移動或複制照片中的元素等等。

書中描述了這樣一個事例:國家公共廣播電台的記者曾采訪過一個非常結巴的男人,而故事内容又并非是關于言語障礙的。記者問這名男子:“如果我剪輯一下這卷錄音,讓你聽起來不結巴,你覺得如何?”這名男子當然很高興,于是錄音就被剪輯了。

這個事例是否違反了“不要增添,不要欺騙”原則?這是在創造虛構作品,欺騙聽衆嗎?或者,是幫了信源一個忙,同時也照顧了聽衆的感受?以及考驗所有這些标準的“灰色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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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不要幹擾他人。

是指要避免“觀察者效應”,即因觀察而導緻觀察對象發生變化。叙述記者具有雙重責任,既要對讀者負責,也要面對當事人。雖然作為寫作者的職責不是要去幫助故事中的人,但是對遇到困難的人在恰當之時伸出援手,也是人性的體現。寫作者要注意把握好其中的界限。

(1)不要改變觀察者的身份。“非虛構”要求作者要很努力地接近事件和當事人,身臨現場,但是要把自己變成所謂“牆上蒼蠅”的狀态,停在那裡,隻看不動,能夠觀察事件卻不改變事件。作者介入得越深,其改變被調查對象行為的風險就越高。

(2) 不要做一些可能會“改變故事”的事。作者可以為采訪者做一些日常購物,或者開車送他們去商店之類的事情,但是不能改變采訪者的生活方式,不能影響故事按照本來應有的軌迹向前發展。

非虛構需要真實,然而寫作者為完成一個故事,還要和人待在一起,并成為氛圍的一部分,甚至沉浸到采訪對象的生活中去,這就帶來了采訪的倫理問題。叙事新聞會帶來特殊的倫理考慮。

03 采訪的倫理

既要做到獲得真實、完整的寫作素材,又要做到人性關懷,這是一名叙事記者需要經常掙紮其中的問題。作者與采訪對象在一起待太久了,他們希望互相之間像普通人一樣真誠相待。

然而對于寫作者而言,這是他們的職業,他們要從自己的視角寫當事人的故事,這就像是走平衡木,既要在不犧牲故事的情況下保護當事人,同時要在不犧牲當事人的情況下保護故事。

特德·康諾弗為寫《新傑克》一書,參與到看守的工作中去,寫的是他自己的經曆,但他最終的目的是為了寫出一本書。這對于他而言,确實存在倫理上的困境。

對于這種“卧底”行為,他無法提前讓他的采訪對象明确地獲知“米蘭達警告”:你所說的一切可能會在我的書中成為不利于你的因素。

他自己也認為對于非虛構寫作者,“秘密暗訪是最後不得已才使用的手段”,但他“盡力使用了傳統的陽光方法”。他還說到:在書中,有兩件事情不是完全真實的:有些人名不是真實的,有些對話不是真實的。

不能因為故事而忽視人文關懷,受訪者在任何情況下都應該得到尊重,如果受訪者說某些内容是非公開的,那麼這些内容就不應該出現在出版物中。

作者應該盡可能全面、完整地告訴受訪者,你在取得和發表他們的故事之後會發生些什麼。也許文章中可能會出現一些他們會讨厭、尴尬、希望自己從未說過的内容,或者會有一張讓他們看起來很胖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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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者要讓采訪者對于你所寫的故事,有可能會造成的後果做好準備,同時也要幫助人們理解他們的故事實際上對社會有更重大的意義。

04 金句摘抄

1.當我們添加一個未曾出現的場景或一句沒說過的引語,我們就越界至虛構作品了。

2.要很努力地接近事件和當事人,付出時間,前赴現場,成為場景的一部分,從而能夠觀察事件卻不改變事件的狀态。這能助你避免“觀察者效應”:因觀察而導緻觀察對象發生變化。

3.真正的真相,是難以企及的;然而即便你永遠無法“得到”它,你還是可以努力“達到”它。

4.在虛構和非虛構間,要有一條穩固而非模糊的界線。

5.高質量的新聞工作和情感共鳴是可以攜手并進的。這種情感共鳴幫我更好地理解我的采訪對象,并将自己浸入他們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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