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龍哥講《百年孤獨》
作者馬爾克斯,在生存和寫作之間,選擇了生存,沒有人知道他曾經在巴黎的垃圾桶裡翻找東西吃,他當時是無家可歸者。
最終作者迫于生計選擇新聞工作,這對人的消耗很大,新聞工作大量的稿子要看、要寫,他沒有辦法追求文學上的成功,就像現在很多作家在消耗自己,在日更,每天都在日更,日更消耗巨大。
聽龍哥講:“我沒有選擇日更,我知道我沒有才華,很多資本過來綁我,更狠的是一大哥讓日更抖音,給我開了價格,我從來都沒見過這個價格,但是我還是拒絕了,因為覺得錢要慢慢賺,别耗費我的才華。”
這句話值得細品,簡單來說就是做有意義又有錢的事。
為什麼說作者迫于無奈,有一天晚上馬爾克斯回到家,妻子跟他說:“我們家已經沒錢買食物了,快餓死了,他兩歲的兒子說:“爸爸我要喝牛奶。”馬爾克斯特别難過,坐下來和他兒子解釋說今天為什麼沒牛奶喝,還跟他兒子說:“爸爸從今天開始絕對不會有類似的情況發生在你身上。”
他跟他兩歲的還不會說話的兒子保證說我一定不會再讓你喝不上牛奶。
這就是父愛的力量,偉大的力量。
從這一刻開始,馬爾克斯便下決心說我要賺錢,我要給我的孩子最好的生活。
當他準備跟文學說再見了,這時候,他生命中一個非常重要的一個貴人出現,她就是西班牙語文學圖書最著名的圖書經濟人,卡門巴爾塞斯。
圖書經紀人的工作是把好的作品呈現給更多的人去看。
卡門巴爾塞斯在1962年成了馬爾克斯的圖書經濟人。
卡門一開始把馬爾克斯的小說賣給當地出版社,可是沒人看,最後把他的書出版給了紐約的一個出版社,紐約的出版社才把它出了,他寫完百年孤獨的時候據說是在上午的11點。
因為這本書第一作者财富自由了,第二他想寫什麼就可以寫什麼了。
百年孤獨這本書講了七代人的故事,故事太長就不去寫故事的内容,大家看看為什麼孤獨,理解就好。建議感興趣可以自己找來這本偉大的文學作品細品一番。
為什麼是7代人?龍哥講:“發現正在發生,就像你推着大石頭往上走,然後滾下來了,你推上去,滾下來了,推上去滾下來,在這種無意義的狀态中,一遍一遍的生活,從周一到周七,每天一摸一樣的生活,這就是百年孤獨的感覺。
第一代人他的晚年發現自己一定要去幹點有意義的事,于是他去沉迷于煉金術,把自己關在實驗室裡面,他的精神跟馬孔多的狹隘、落後、保守的現實生活格格不入,後來進入到這種孤獨中,完全不能自拔。
這種孤獨就好比愛因斯坦是孤獨的,牛頓是孤獨的,他們一生好像都在做一件别人不懂的事情,等到别人懂他的時候,他已經不在了,這是第一種孤獨。
你做一件事情注意力很集中,可是沒有人理解你。
第二代人老二,牛人,是個上校,有一次遇到一個惺惺相惜的對手,到最後不得不殺死對手了,他說不是我,是革命要槍斃你。
他的對手說見鬼去吧老兄。我擔心的是你那麼憎恨軍人,你跟他們鬥了那麼久,琢磨了他們那麼久,最後你跟他們變得一樣,人世間沒有任何的理想值得以這樣的沉淪作為代價。
你看我們有時候恨一個人,恨着恨着我們竟然成為了他。
所以不要跟任何一個人鬥,不要去恨一個人,人世間沒有任何的理想值得以這樣的沉淪作為代價。
上校一直打勝戰,戰争那麼激烈,殺了很多人,但是依舊給他帶來無窮盡的孤獨,最後還是一場失敗拯救了他,他發現自己最後沒有辦法獲得成就感,反而唯一的一次失敗拯救了他,最終上校決定終結戰争。
偉大的成功你得到空虛,一次次失敗你得到沮喪。
生命像鐘擺,事情成功了你覺得空虛,事情失敗了你覺得沮喪,人生就在空虛跟沮喪中不停的搖擺。
第三代寫的很草率,篇幅不多,他不知道自己的生母是誰,非常瘋狂的愛上了自己的生母,後來生母知道了就引薦他愛上另一個人,這個人最後成了馬孔多為數不多的超級大暴君,最後參軍死于亂軍之中。
第四代的女兒很漂亮,全身不穿衣服,套着一個布袋,原因是她不想把時間浪費在穿衣服上,連頭發都不想要,她覺得這些東西都是生不帶來死不帶去。
這個獨特的姑娘很漂亮,超然于外,最後在她晾衣服的時候抓着一個雪白的床單乘風而去,永遠消失在空中,像極了佛教:“我入世,不帶走一片雲彩,随風飄揚。”
他的弟弟,曾親眼看見軍人把工人的屍體一輛一輛運往大海,抛進去,然後通過電台宣布工人們暫時調到别的地方工作。
他和别人說我親眼看到過這場大屠殺,說我要揭露他,然後别人說他瘋了,說他神智不清,每天的每天他說的所有東西别人都不信,最後他崩潰了。
這種孤獨是典型的沒有人理解,我真的看見了,可是誰都不信。
他的弟弟有個孿生兄弟很富有,喜歡辦大型的宴會,宴會每天都有白蘭地、香槟,隻要見到人就拉到家裡吃飯,自己很貪吃,還舉辦吃東西大賽,每次吃東西大賽他又是第一名,但是最後諷刺的是這個人是被餓死的。
龍哥講:“他是個很有錢的人,每天晚上都能喝大,每天晚上都能吃很好的東西,但是你又是孤獨的,因為上天還是會讓這一切變沒有,你擁有的所有的東西都會沒有,你夜夜笙歌,你很孤獨,你逃不掉。
第五代家庭的大女兒和一個工人相愛,工人每次出現身邊都有一群黃色的蝴蝶在附近飛,她母親發現之後跟鎮長說我們家有偷雞賊,鎮長安排一群士兵準備收拾他,晚上工人在屋頂的時候被槍打中,終身行動不便,走不了路。
他對自己的愛情閉口不提,誰問他都說我是偷雞賊,沒有愛情,我深愛那個姑娘,所以我更希望她過得好。
隻要是女孩子都會希望擁有這樣美好的愛情。
她的女兒終身一言不發,孤獨終老,工人一樣孤獨終老,愛情的逝去也是一種孤獨。
上一代的女兒叫阿瑪蘭基烏爾蘇拉,當時她的家鄉一片凋零,于是決定重整家園,她的到來讓這個小鎮多了一個特别的人,正能量、有情緒、有情感,願意把一切陋習打入十八層地獄,願意成為一個更好的自己,把小鎮帶到天堂。
不巧的是這個女兒和上一代偷雞賊的私生子産生了愛情,并結婚了,最後生了一個兒子,這個兒子有一個豬尾巴。
這就是第七代人。
為什麼是第七代,這就是人生,朝暮複始,一切沒有變化,無比的孤獨。
最後故事是這樣結束的,來了一陣飓風把馬孔多從小鎮上從這個地球上徹底抹掉,仿佛這個小鎮從來沒有存在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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