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可以很随心所欲…

導語:讀書毫無用處。正因為這個,讀書才是一件大事。——蘇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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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讀書,喜歡随心所欲的讀書。
遇到喜歡的百看不厭
比如毛姆的《月亮與六便士》,我可以十幾個譯本交替來讀
遇到那種翻開就瞌睡連連、最終從手中滑落跌到床底的書
我就會果斷放棄
《紅樓夢》至今都躺在我的棄書清單裡
讀不下去經典,也沒什麼可丢人。
讀書,犯不着和自己較勁,
遭遇“讀書瓶頸”,不妨換一本,

歸根到底,閱讀是很私人的事。
汝之蜜糖,也許恰是彼之砒霜。
很多人眼中的文學大家,其實也有自己死活讀不下去的書。
托爾斯泰就曾公開表示,莎士比亞根本不懂得描寫人物,連第四流詩人都算不上。
馬克·吐溫吐槽簡·奧斯汀:“每次讀《傲慢與偏見》,我都想把她挖出來,用她的胫骨打她的頭顱。”
康拉德說D.H.勞倫斯的作品“肮髒,除了下流什麼也沒有”。
卡波特則說凱魯亞克,“那不是寫作,那是打字”。
至于赫胥黎的《點對點》,伍爾芙認為,那“不是一本好的小說,寫得真是生硬、粗糙,又激進”。
連大師的作品也會被其他大師鄙夷,讀不下去經典名著就更不必羞愧。
另一位著名“毒舌”毛姆就說過
“不論學者們對一本書的評價如何,縱然他們衆口一詞地加以稱贊,如果它不能真正引起你的興趣,對你而言,仍然毫無作用”。重要的是,每個人要在浩瀚的書海中發展自己的興趣,構造自己的羅盤。“”

其實,無論采用何種閱讀方法,
親近、享受适合自己的書,才是最終目的。
棄書,并非是要放棄讀書,而是要學會做減法。
通過閱讀适合自己的好書,
“給狹窄的心,一個大的宇宙”。

關于世界各地的天書,人們對它們的談論永遠高于閱讀,理解卻少于占有。

我曾經嘗試去閱讀蕭乾花3年3個月譯完的被稱作天書《尤利西斯》
前面兩三章就如伍爾芙所說:“興味盎然,神魂颠倒,如癡如醉”,
但自從‘墓地’一幕完結之後,
我就開始覺得無聊、困惑、惱怒、惡心,
為作者無邊無際地寫着一個猥瑣的大學生擠痘痘而感到很頭暈
晦澀難懂而且“雜亂無章”
閱讀,如遭雷擊。
如果不能從閱讀中收獲營養,讀書有何用?
并不清楚這些大神把玩着神來之筆。
讓寫作成為“天書”的用意
也許隻是在他們提筆寫作的晚上,有雷聲劈過夜空。

有人說,受不了《紅樓夢》裡複雜的人物關系;
有人說,讀完《百年孤獨》,就真的孤獨了;
有人覺得,《瓦爾登湖》是本很神奇的書,“第一頁翻了十遍,内容依然陌生”
有人覺得,《太陽照常升起》讀起來,“像是一個傲慢的酒鬼和他那些不負責任的酒鬼朋友在推特上發的狀态”
……
花費30頁篇幅描寫主人公入睡前在床上輾轉反側的《追憶似水年華》;
作者常常寫着寫着就陷入了一種像神經病一樣的白日夢,情節也跟着混亂了起來的《洛麗塔》

閱讀或許是件有用的事,或許是件無用的事。
是否閱讀,
依然是純個人的選擇——它絕不會改變已然如此的世界,

閱讀,其實可以很随意
你不讀書依然遊走自如、顧盼生姿,
照樣可以刷微博、微信、公衆号。
但選擇閱讀
你就會變得性感—性感之“性”,絕不僅是床笫上的。性格、興趣,将人撐得飽滿,帶來的“感”才是豐富的,不狹隘、不廉價。沒有比閱讀更能讓人生變得性感的途徑了。
你整個人都脫胎換骨—讀書是更高級的裝扮,深一層的化妝是改變氣質,多讀書、多欣賞藝術、多思考、對生活樂觀、對生命有信心、心地善良、關懷别人、自愛而有尊嚴,這樣的人就是不化妝也醜不到哪裡去,臉上的化妝隻是化妝最後的一件小事。

閱讀看似務虛無用,
卻直接影響一個人的生存品質。
隻有書讀得多,
人的内心才能築起一道堅固的防線,
不被流俗侵擾,不為勢位所誤。
“養成閱讀的習慣等于為自己築起一個避難所,幾乎可以避免生命中所有的災難。”毛姆說。

世界這麼亂,但閱讀者不擔心,
因為他知道如何保持自身不亂;
人性難以捉摸,但閱讀者不擔心,
因為他早就懂得人性的複雜;
全社會都在急吼吼地投資買房,但閱讀者不擔心,
因為他明白市場的規律;
男女關系總是讓人抓狂或神傷,但閱讀者不擔心,
因為他知道人世間還有各種美好的感情,以及感情的不可強求。

閱讀者會更豁達,更不容易上當,
對世界更加淡然,更加不會随波逐流。
越讀書,你就越知道這個世界是如何運轉的,
越知道它的複雜性,也就會對人越寬容。
越讀書,你就越知道自己要什麼,
知道自己的優點和劣勢各在什麼地方,
揚長避短,凸顯好的一面。

所以,閱讀能夠幫助我們獨善其身,“把生活中寂寞的辰光換成巨大享受的時刻”(楊绛語)。最後,你才能跟這個世界更和解、更友好地相處,和這個世界一起玩。

但閱讀像萬事一樣不可強求,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而且我們還要遵從自己的内心,
明确自己的學識
讀“有用”之書,棄“無用”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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