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吃完飯,我和餘味散步。
我讓他明天和我一起把房權證辦了。他說:“你沒時間。”
我說有時間。
他讓我一個人去辦。
我說需要你本人到場、證件。問他,能不能隻寫我一個人的名字?
他說可以,都給你。我走。你要房子幹啥?給你一百套房子有啥用?
他氣得握緊拳頭,要打我。他說了一句難聽話,是啥内容,我現在忘了,我說好,我們徹底完了。說完,我走了。
我想收拾東西,立即離開他的房子。可是,我很快冷靜下來。我先留下來,以後沒法過下去,再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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