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二十六歲愛上一個男人

  我出于年輕,愛上了麥西拉。——題記

  我在二十六歲愛上了一個清爽明亮的男人,少年刻舟求劍的堅毅盎然挺立,完美陽光的皮囊之下,我愛上的是他不修邊幅的靈魂。我愛他烈日暴雪下的無人問津,他所有耀眼的明光堆砌着苦難,他清爽明亮的面容之下保留着真誠與童真,我絕不愛他被衆星捧月的時刻,我愛他日複一日的忍耐,愛他永不言棄的大驚小怪,我愛他如同大海一般的胸懷,無數次淚滴淹沒的大雨滂沱之下,我愛上了一個本身就很好的人。我愛他明媚的笑與驕傲,我愛上的是我靈魂寄托下的自由光。

  他是個精明的男人,深沉的瞳孔注視着梧桐樹下的寬闊馬路, 清爽的短發幹淨明亮,一身中山裝筆直地站在領獎台中央。自信的昂揚正氣征服着迷途困惑的路人。我想我永遠忘不掉他侃侃而談的面容,自在、松弛、毫不掩飾,他真誠地以微笑直視着生活,他對流浪的解讀使我豁然開朗。他是個很好的人,我許久不動心了,可卻在見到他之後,淚眼朦胧。愛上一個人,會擁有一個特殊的時刻,不是對面容的一見傾心,而是我在深刻的了解過這個人之後,他通透、獨特的見解撼動了我的靈魂,他永不言棄的堅持感動了我,這與被面容吸引的愛情是完全不同的,我在他的身上投射了一種信仰的執念。不需要見面,他的驕傲與明亮也能為我照亮黑夜的路,我一生所追尋的便是這樣一種,寄托在他靈魂之下的自由光。我想真正的愛便是愛上他的靈魂,然後再對他的面容一往情深。

  清晨的陽光照進房間,我昏昏沉沉地從夢中醒來,又夢到了那個人,醒來的時間又是清晨五點。已經連續很多天,都是從這樣的時間醒來,沒有工作的日子,作息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夜晚十點鐘便早早地入睡了,而從清晨五點鐘醒來就變得理所應當了些。

  再次夢見的那個人,是我一個沒怎麼見過面的哥哥。

  徹底清醒過來的我攤在沙發上,打開電腦開始寫作。不停斟酌的文字,打上去又被删掉。我該如何描繪故事裡的主人公呢,怎麼也進行不下去的情節,讓我有些痛苦。我随手拿到一本書,是李娟的《我的阿勒泰》,那篇《鄉村舞會》我讀了很多遍,卻一直沒能靜下心來讀完過,每次都是打開之後,焦急地浏覽情節,找不到讀書的樂趣,直到今天,當我靈感盡失的時刻,靜下心來,一字一字地讀,一行一行的看,終于,我安靜地、完整地讀完了那篇文章,然後感慨了一句“這才是文學嘛,這才應該是文學本來的樣子嘛”。文字動容樸實又不缺華麗,我想此刻,我愛上了女作家的靈魂。而讀書本就應該是慢一點的事。時代的飛速發展,煥發出許多新興職業,比如讀書博主。然而那些所謂的“讀書博主”其實誤解了讀書的本質,“讀書”這件事本應該是慢下來的,你要讀得慢一點,才能體會作者筆下的淚與心酸,你要讀的慢一點,才能體會辭藻的美好,故事雖然精彩或是美好,但如若沒有辭藻的加以修飾,閱讀起來其實也沒有那麼朗朗上口。她該向世人介紹文字的動容與純粹。

  不工作的日子,隻要冰箱裡還有存儲的糧食,我可以很長時間都不出門,甚至連窗簾都不想拉開,寫作的時候常常忘了吃飯,那種執着地想把一個故事寫完的執念提醒着我不能離開,因為離開之後可能會靈感全無。于是我選擇放棄吃飯繼續寫作。

  我知道的我愛的根本不是他的熱烈、他的勇敢,是從心底裡我想成為他那樣的人。明亮、樂觀、不懼風霜。

  世框明媚的春天,他曾為我摘下一朵紫玫瑰,白色暈染成粉紅色的芍藥花含苞待放,我與他相約在第五年的夏天相見,如果那時我也成為了他,如果那時我也擁有了萬無一失的自由,我會深情地與他擁吻,在夕陽散落的時刻,在日出時分,在風雪交替的路口,我想親吻他晨鳴下的眼淚,我會穿着衣櫃裡那條紅色連衣裙,在我和他的房子裡,放着爵士樂共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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