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不科學的決定
老大作了一個非常不科學的決定,導緻我們浪費很多時間和精力,且沒有效果。
事情原委是這樣:上頭發了一個指導性文件,要搞一個項目。那個文件一貫到底發到縣鄉級。
本來這就可以了,上下統一按這個文件操作。但老大想來點“騷操作”——我們再出一個具體指導性文件。
出這個文件有兩個途徑:一是由我們代替班長起草文件,然後以班長的名義印發,這是最具權威的。結果,班長那邊說先要進行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審查的辦法就是叫我們先把文件傳給我們的直屬上級,上級回函證明文件内容沒問題才行。經聯系,上級說已發了全省的文,不必再另行發文。這明顯就是拒絕,此路不通。
另一個途徑就是以我們的名義自己發文。因這個項目涉及縣鄉兩級,文件内容必然要對縣鄉兩級的職責分工進行闡述說明。問題是——我們對同級單位可以發布命令,對縣鄉則不具有這個權限。所以,這樣也不能發文。
可惜,在對接之前,我們已經起草修改了三、四稿,上周的時間幾乎全用在這個文件的起草上。
起初,我們内部其實已覺得沒必要,可惜沒人能反對。現在到這一步,也不知該如何面對倔強的老大。
面對“一根筋”,着實不好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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